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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建设厅厅长罗应光在省建设厅深入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mohurd.gov.cn 2008年09月05日 

同志们:

  7月31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深入推进四项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这是一次对四项制度进行再认识、再动员、再部署的重要会议。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的规模开得很大,在省政府设立了主会场,省级机关各部门、省属各事业单位、各有关高等院校实施四项制度工作分管领导、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相关部门负责人共200多人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均设立了分会场。省公安厅、红河州人民政府、大理州宾川县人民政府的负责同志作了实施四项制度经验交流发言。会议由省政府秘书长丁绍祥主持,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江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加大力度常抓不懈 全面深入推进四项制度实施工作》的重要讲话。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大会,主要就是结合传达全省深入推进四项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我厅前一段工作进行简要总结,并对下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作出安排。下面我从三个方面进行传达部署:

  一、全省实施四项制度工作基本情况和电视电话会议主要精神

  (一)领导有力,组织坚强,以强有力的态势推进四项制度工作。自今年3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的四项制度工作,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及其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抓好工作落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白恩培同志明确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把推进四项制度作为突破口,进一步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法治意识,努力营造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环境。5月28日,又在省纪委、省监察厅报送的《全省行政问责工作稳步推进》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从此材料看,省政府党组和公安厅对问责制度的执行是严肃认真的,应给予充分肯定。其它行业怎么样?是没有‘责任’可问呢?还是有‘责任’不过问呢?望纪委掌握了解这方面的情况。”随后,省纪委、省监察厅研究制定了“五个一”的贯彻落实措施,即开展一次明查暗访工作、召开一次问责情况汇报、组织一次问责专题宣传、召开一次问责工作座谈、开展一次问卷调查。省委副书记、省长秦光荣先后两次亲自带队,赴省工商局、大理州进行实地调研,现场了解,并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强调,推进四项制度工作要着力提高各级政府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在县以上行政机关全面推行四项制度实施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问责重点,严格问责,保持行政问责工作持续不断推进的态势。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江分管这项工作,也高度重视,为推行四项制度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为使四项制度长期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省政府成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下设三个办公室,即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省政府督查室,三项制度办公室设在省人事厅,行政问责办公室设在省监察厅,在人员机构编制极其紧张的情况下,为省三项制度办公室专门配备了5人的编制,为省问责办配备了3人的编制,并核拨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机构正常开展工作。省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汇报,安排部署工作。先后多次组织专门的督查组分赴全省各州市和省级各部门进行督查和明查暗访,有力地促进工作落实。坚强的组织领导,形成了整体合力,强势推进四项制度工作,由此可见,省委省政府对四项制度工作的重视程度之高,要引起我们的深思。希望大家要体会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敏锐性,自觉地按四项制度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不要撞在“枪口上”,导致被问责。

  (二)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实施四项制度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四项制度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机关作风明显转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得到增强。省级部门率先垂范,推行四项制度行动快、力度大、措施实,24个部门率先公开服务承诺,认真兑现承诺事项,有力地促进了“以民为本、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建设。二是行政效能明显提高,发展环境得到改善。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作为推进四项制度的重要措施,大幅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行政效率明显提高,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软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三是行政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广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按照四项制度的要求,对原有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服务流程进行优化整合,服务意识、办事效率、行政效能进一步得到提高。四是发展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通过四项制度的实施,截止7月份,全省共问责507人,其中厅级干部13人,县处级干部163人,乡科级干部274人,一般干部57人,这其中就包括了我厅被问责的2人。

  (三)加大力度,狠抓落实,全面深入推进四项制度工作。按照7月29日召开的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的要求和部署,要进一步全面推进四项制度向纵深发展,努力在“广、深、实、严”四个字上下功夫,加大力度,常抓不懈。一是要进一步扩大四项制度的实施范围。要把四项制度的实施向全省129个县、市、区全面推进。二是进一步加大行政问责和监督检查力度。做到三个结合,即把问责工作与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与全省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相结合;与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落实相结合。突出三个重点,即突出领导干部;突出行政许可集中、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窗口”单位;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难点问题。强化三种手段,即强化督促检查;强化明察暗访;强化媒体监督。实现三个突破,即让每一种问责方式(10种问责方式)都要有问责事件,也就是说每一种问责方式都要有典型;让每一个行政机关都要有行政问责事件;让129个县、市、区都对发生的问责情形进行问责。在对待问责问题上,哪怕是发生了一个很小的问责事情,都要放大十倍去对待这个问题,放大十倍去问责。三是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在10月份全面完成第四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各项任务。四是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中心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便民化。五是建立服务承诺落实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省级集中公开服务承诺的24个部门要率先垂范,从9月份开始,在每个月10日前,对本部门上月落实服务承诺的情况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要向社会进行通报。对有关突发性事项,要及时通报。我厅是24个承诺单位之一,厅问责办要认真对待这件事,按照要求,做好通报的各项工作。六是要加强政务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有效整合政府各部门的信息资源,实现跨部门之间的信息协同和共享。七是开展对具有服务管理职能的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落实四项制度的情况进行衡量和评估。

  二、我厅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回顾和总结

  四项制度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厅党组认真按照省委、省政的部署要求,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加强领导,积极作好动员部署。我厅成立了以厅党组叶建成书记为组长的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厅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委、法规科技外事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的七名同志组成工作班子,负责抓好四项制度工作的落实。厅党组多次研究,对工作及时安排。3月20,召开了建设厅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再学习、再动员教育大会,对四项制度进行部署和安排,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厅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工作分工,研究布置具体工作事项,有效推动四项制度工作的开展。

  二是制定方案,确保四项制度工作有序进行。领导小组成立后,迅速启动各项工作,结合建设工作实际,召开了“实施四项制度征求社会公众和行政服务对象意见座谈会”,参加会议的代表涉及建筑业、房地产、勘察设计、工程造价、招标投标、物业管理、公交、煤气等行业,基本涵盖了建设工作的各个行业,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为制定实施办法提供了有益的帮助。厅实施办法历经分头起草、汇总编辑、征求意见、组织讨论、反复修改、分级送审等六个阶段,历时一个月的时间,经厅党组会议审定,于4月28日以“云建监〔2008〕218号”文件向厅机关、厅属单位和本系统的16个州市建设局及相关部门印发,同时,通过省建设厅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公布,接受本系统、本行业和社会对厅机关贯彻执行四项制度工作的监督。

  三是广泛宣传,务求取得实效。为使四项制度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厅问责办先后三次组织了学习考试,参考人员达400多人次,为便于厅机关、厅属参公管理单位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厅属其他单位领导干部学习使用,编印了《四项制度资料汇编》和《建设厅实施办法工作手册》,编发简报7期,上报信息15条,被建设部和省问责办采用5条,发放学习资料共420余份;在厅网络上开辟了“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专栏,及时发送有关工作动态;通过悬挂、张贴四项制度工作标志标牌等形式,营造氛围,有力地提升了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思想基础和认识基础。

  四是统筹安排,认真做好公开服务承诺工作。根据省政府要求,清理和审定我厅向社会和群众作出的具体服务和办理的承诺事项。4月29日,省政府在震庄宾馆主持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我厅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开作出了郑重承诺,承诺的事项涉及房地产、建筑施工、城乡规划、勘察设计、市政公用、工程造价、风景园林等方面的行政审批项目共63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2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0项,行政备案项目17项),内容包括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政策规定、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内容,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开作出了郑重承诺,公布了监督电话、投诉邮箱、信件邮寄地址、来访接待地点,以便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及新闻媒体对建设厅实施四项制度工作监督。为确保服务承诺的有效落实,一方面,组织层层鉴定落实措施,即工作人员向本处(室)处长(主任)作出书面承诺;各处(室)向厅党组作出书面承诺。同时,为有效预防和坚决杜绝在办理行政审批项目过程中收取《行政许可法》已经禁止的任何费用问题,各业务处(室)和相关单位向厅党组作出了《行政许可不收费承诺书》。另一方面,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行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标志牌,制作身份牌,将各处室工作人员的身份(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摆放在办公桌的醒目位置。政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方便服务对象了解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五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四项制度工作要求,为保证业务工作正常运转,提高行政效能,厅机关所有公务员都制定了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措施,并上交人事处存档。同时,各处室进一步理清工作职能,明确个人职责,建立AB角工作机制,完善了工作责任体系,形成了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为实施行政问责提供依据。针对我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及有关厅管社团组织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厅机关及厅直属单位有关管理工作的意见》(云建监〔2008〕173号),对转变作风,改进工作,规范行政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是接受督查,做到有责有问。自实施四项制度以来,省政府先后三次组织专项督查组到我厅检查工作,即: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专项督查、服务承诺专项督查、明查暗访。对此,厅党组高度重视,厅领导认真对待,问责办精心准备,较好地完成了迎检任务,受到好评。对检查组检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厅党组认真对待,及时处理。6月12日下午,在省问责办进行明查暗访期间,仍有人违反规定,被督查组点名和媒体曝光,给予“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向厅党组做出书面检查”的处理。同时,问责办注重从群众来信、媒体报道、领导批示等渠道寻找问责线索,扎实推进四项制度工作落实,坚持做到件件有交代,事事有落实。

  总之,在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中,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需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有的认识不高,工作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和阶段性工作等不够及时。二是对贯彻规章制度还不够有力,还存在着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和服务态度不好的问题。厅问责办要坚决按照厅党组要求,凡是服务态度不好,对承诺的事不做不落实的,要坚决问责。如果对有问题不问责,大家就会不重视,就会影响我们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效果。三是兑现服务承诺的效果不够明显,有的办公室缺少工作人员去向告知牌,存在着群众“摸不着门,找不着人”的现象,导致群众的满意度还不够高。四是贯彻落实四项制度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深入持久地贯彻四项制度的措施基础不牢。对这些问题,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按照今天会议要求抓好落实,务必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之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我厅四项制度主要工作安排和要求

  为了深入推进四项制度工作,积极完成和报送有关工作开展成效情况,努力做好随时迎接有关组织对四项制度工作的检查考核,下一步要着重抓紧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再深化认识、再深入动员。今天的会议也是一次再动员的会议,会后,各处室和各单位也要安排专门时间,及时组织本处室和本单位人员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对四项制度重要意义进行再认识、再深化,对全面深入推进四项制度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二)进一步拓宽四项制度的实施范围。一是由目前的负有行政审批项目的厅机关职能处室为重点向厅机关所有内设处室全面推进转变;二是由目前的厅机关公务员为重点向厅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全面推进转变;三是由目前的厅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为重点向厅直属所有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进转变;四是由目前的实施单位工作人员为重点向承办委托事项的厅管社团工作人员全面推进转变。要做到四项制度在省建设厅没有盲区,不留死角,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单位和每一名工作人员。

  (三)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省政府提出的现有行政审批项目要精简五分之一以上,行政审批时限要在设定时限内压缩三分之一以上的要求,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要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和时限要求,积极开展对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进一步清理规范工作,收费项目能取消的要取消,收费标准能降低的要降低。

  (四)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政务中心建设。于2004年7月创建的我厅政务中心,是目前提高我厅行政效率和方便群众办事的有效途径,也是落实四项制度的有效载体。对此,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厅属相关单位要认真研究如何完全做到“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便民服务的根本要求。驻厅监察室要具体督促落实三项工作:一是认真全面的组织进行一次对政务中心管理运行情况的摸底调查,提出有针对性的完善改进措施;二是所有行政许可事项都必须进入政务中心办理;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增添或更换设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为群众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等。

  (五)进一步加大督查问责工作力度。厅党组研究明确,下一步督查问责的重点要围绕 “十不”和“四被”进行。“十不”是:不认真履行服务承诺事项的、不按时办结限时事项的、不高效办理首问事项的、不积极配合联办事务的、不热情接待服务对象的、不主动告知离岗事由的、不自觉坚持亮牌上岗的、不规范执行业务补位的、不及时办理信访诉求的、不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的;“四被”是:被监督检查后通报、被明察暗访后点名、被新闻媒体曝光和被信访举报后经调查核实属实的。对上述几个环节和情形,要跟踪督查,严格问责,坚决处理。同时,要重点指导和检查今年厅制发的两份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即:《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政府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建监〔2008〕218号)、《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厅机关及厅直属单位有关管理工作的意见》(云建监〔2008〕173号)。

  (六)进一步完善亮牌服务工作。一是在办公楼大厅设置政务公开栏和楼层分布图;二是相关的工作制度要悬挂上墙;三是制作个人身份工作牌和办公桌上的岗位牌;四是制作各办公室工作人员去向告知牌;五是建立首问责任登记制和制作统一格式的首问责任登记本。

  (七)进一步开展服务对象评议活动。四项制度落实得好不好,群众说了算。因此,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我厅的服务对象和群众,采取问卷调查、网络评议、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我厅落实四项制度的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采纳和吸收,确保四项制度在我厅持续深入推进。

  (八)进一步坚持有关工作制度。坚持并严格按照省政府四项制度“三个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行政问责办公室,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三项制度办公室)的时限和内容要求,认真及时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一是坚持每月20日前向省问责办报送“行政问责登记表”和实施问责工作情况;二是坚持每月25日前向省三制办报送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等三项制度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坚持每月10日前向社会通报上月服务承诺落实情况;四是为体现快速问责,提高问责的实效性,对重大事项的问责,须在3日内作出问责决定,并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省政府督查室和省问责办;五是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四项制度工作简报和工作信息。

  (九)进一步抓好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尽快制定“省建设厅实行服务承诺落实情况通报制度”,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启动。省政府要求,从9月份开始,每月10日前要向社会通报本部门上月落实服务承诺的情况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对有关突发性事项,要及时通报;二是针对建设工作特点,重点抓紧制定和完善出台企业资质、房屋拆迁、城市规划、市政公用、住房公积金和风景名胜区选址建设、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等方面的办事公开或行政监管工作制度;三是制定四项制度工作考评制度。做到用制度保证四项制度的推进和实施,用制度来确保各项服务承诺事项的落实。

  同志们!四项制度是一项治人的制度,行政问责的大幕已经拉开,服务政府的建设势在必行。对此,我们不但要把四项制度工作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更要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坚决按照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和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把四项制度工作全面推向深入,为促进我省建设事业又好又快的健康发展作出积极和更大的贡献!(省建设厅厅长 罗应光)

摘自 云南省建设厅 200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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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文
 同志们:  7月31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深入推进四项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这是一次对四项制度进行再认识、再动员、再部署的重要会议。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的规模开得很大,在省政府设立了主会场,省级机关各部门、省属各事业单位、各有关高等院校实施四项制度工作分管领导、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相关部门负责人共200多人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均设立了分会场。省公安厅、红河州人民政府、大理州宾川县人民政府的负责同志作了实施四项制度经验交流发言。会议由省政府秘书长丁绍祥主持,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江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加大力度常抓不懈 全面深入推进四项制度实施工作》的重要讲话。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大会,主要就是结合传达全省深入推进四项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我厅前一段工作进行简要总结,并对下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作出安排。下面我从三个方面进行传达部署:  一、全省实施四项制度工作基本情况和电视电话会议主要精神  (一)领导有力,组织坚强,以强有力的态势推进四项制度工作。自今年3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的四项制度工作,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及其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抓好工作落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白恩培同志明确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把推进四项制度作为突破口,进一步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法治意识,努力营造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环境。5月28日,又在省纪委、省监察厅报送的《全省行政问责工作稳步推进》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从此材料看,省政府党组和公安厅对问责制度的执行是严肃认真的,应给予充分肯定。其它行业怎么样?是没有‘责任’可问呢?还是有‘责任’不过问呢?望纪委掌握了解这方面的情况。”随后,省纪委、省监察厅研究制定了“五个一”的贯彻落实措施,即开展一次明查暗访工作、召开一次问责情况汇报、组织一次问责专题宣传、召开一次问责工作座谈、开展一次问卷调查。省委副书记、省长秦光荣先后两次亲自带队,赴省工商局、大理州进行实地调研,现场了解,并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强调,推进四项制度工作要着力提高各级政府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在县以上行政机关全面推行四项制度实施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问责重点,严格问责,保持行政问责工作持续不断推进的态势。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江分管这项工作,也高度重视,为推行四项制度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为使四项制度长期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省政府成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下设三个办公室,即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省政府督查室,三项制度办公室设在省人事厅,行政问责办公室设在省监察厅,在人员机构编制极其紧张的情况下,为省三项制度办公室专门配备了5人的编制,为省问责办配备了3人的编制,并核拨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机构正常开展工作。省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汇报,安排部署工作。先后多次组织专门的督查组分赴全省各州市和省级各部门进行督查和明查暗访,有力地促进工作落实。坚强的组织领导,形成了整体合力,强势推进四项制度工作,由此可见,省委省政府对四项制度工作的重视程度之高,要引起我们的深思。希望大家要体会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敏锐性,自觉地按四项制度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不要撞在“枪口上”,导致被问责。  (二)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实施四项制度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四项制度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机关作风明显转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得到增强。省级部门率先垂范,推行四项制度行动快、力度大、措施实,24个部门率先公开服务承诺,认真兑现承诺事项,有力地促进了“以民为本、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建设。二是行政效能明显提高,发展环境得到改善。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作为推进四项制度的重要措施,大幅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行政效率明显提高,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软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三是行政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广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按照四项制度的要求,对原有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服务流程进行优化整合,服务意识、办事效率、行政效能进一步得到提高。四是发展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通过四项制度的实施,截止7月份,全省共问责507人,其中厅级干部13人,县处级干部163人,乡科级干部274人,一般干部57人,这其中就包括了我厅被问责的2人。  (三)加大力度,狠抓落实,全面深入推进四项制度工作。按照7月29日召开的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的要求和部署,要进一步全面推进四项制度向纵深发展,努力在“广、深、实、严”四个字上下功夫,加大力度,常抓不懈。一是要进一步扩大四项制度的实施范围。要把四项制度的实施向全省129个县、市、区全面推进。二是进一步加大行政问责和监督检查力度。做到三个结合,即把问责工作与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与全省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相结合;与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落实相结合。突出三个重点,即突出领导干部;突出行政许可集中、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窗口”单位;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难点问题。强化三种手段,即强化督促检查;强化明察暗访;强化媒体监督。实现三个突破,即让每一种问责方式(10种问责方式)都要有问责事件,也就是说每一种问责方式都要有典型;让每一个行政机关都要有行政问责事件;让129个县、市、区都对发生的问责情形进行问责。在对待问责问题上,哪怕是发生了一个很小的问责事情,都要放大十倍去对待这个问题,放大十倍去问责。三是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在10月份全面完成第四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各项任务。四是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中心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便民化。五是建立服务承诺落实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省级集中公开服务承诺的24个部门要率先垂范,从9月份开始,在每个月10日前,对本部门上月落实服务承诺的情况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要向社会进行通报。对有关突发性事项,要及时通报。我厅是24个承诺单位之一,厅问责办要认真对待这件事,按照要求,做好通报的各项工作。六是要加强政务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有效整合政府各部门的信息资源,实现跨部门之间的信息协同和共享。七是开展对具有服务管理职能的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落实四项制度的情况进行衡量和评估。  二、我厅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回顾和总结  四项制度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厅党组认真按照省委、省政的部署要求,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加强领导,积极作好动员部署。我厅成立了以厅党组叶建成书记为组长的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厅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委、法规科技外事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的七名同志组成工作班子,负责抓好四项制度工作的落实。厅党组多次研究,对工作及时安排。3月20,召开了建设厅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再学习、再动员教育大会,对四项制度进行部署和安排,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厅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工作分工,研究布置具体工作事项,有效推动四项制度工作的开展。  二是制定方案,确保四项制度工作有序进行。领导小组成立后,迅速启动各项工作,结合建设工作实际,召开了“实施四项制度征求社会公众和行政服务对象意见座谈会”,参加会议的代表涉及建筑业、房地产、勘察设计、工程造价、招标投标、物业管理、公交、煤气等行业,基本涵盖了建设工作的各个行业,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为制定实施办法提供了有益的帮助。厅实施办法历经分头起草、汇总编辑、征求意见、组织讨论、反复修改、分级送审等六个阶段,历时一个月的时间,经厅党组会议审定,于4月28日以“云建监〔2008〕218号”文件向厅机关、厅属单位和本系统的16个州市建设局及相关部门印发,同时,通过省建设厅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公布,接受本系统、本行业和社会对厅机关贯彻执行四项制度工作的监督。  三是广泛宣传,务求取得实效。为使四项制度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厅问责办先后三次组织了学习考试,参考人员达400多人次,为便于厅机关、厅属参公管理单位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厅属其他单位领导干部学习使用,编印了《四项制度资料汇编》和《建设厅实施办法工作手册》,编发简报7期,上报信息15条,被建设部和省问责办采用5条,发放学习资料共420余份;在厅网络上开辟了“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专栏,及时发送有关工作动态;通过悬挂、张贴四项制度工作标志标牌等形式,营造氛围,有力地提升了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思想基础和认识基础。  四是统筹安排,认真做好公开服务承诺工作。根据省政府要求,清理和审定我厅向社会和群众作出的具体服务和办理的承诺事项。4月29日,省政府在震庄宾馆主持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我厅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开作出了郑重承诺,承诺的事项涉及房地产、建筑施工、城乡规划、勘察设计、市政公用、工程造价、风景园林等方面的行政审批项目共63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2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0项,行政备案项目17项),内容包括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政策规定、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内容,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开作出了郑重承诺,公布了监督电话、投诉邮箱、信件邮寄地址、来访接待地点,以便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及新闻媒体对建设厅实施四项制度工作监督。为确保服务承诺的有效落实,一方面,组织层层鉴定落实措施,即工作人员向本处(室)处长(主任)作出书面承诺;各处(室)向厅党组作出书面承诺。同时,为有效预防和坚决杜绝在办理行政审批项目过程中收取《行政许可法》已经禁止的任何费用问题,各业务处(室)和相关单位向厅党组作出了《行政许可不收费承诺书》。另一方面,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行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标志牌,制作身份牌,将各处室工作人员的身份(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摆放在办公桌的醒目位置。政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方便服务对象了解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五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四项制度工作要求,为保证业务工作正常运转,提高行政效能,厅机关所有公务员都制定了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措施,并上交人事处存档。同时,各处室进一步理清工作职能,明确个人职责,建立AB角工作机制,完善了工作责任体系,形成了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为实施行政问责提供依据。针对我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及有关厅管社团组织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厅机关及厅直属单位有关管理工作的意见》(云建监〔2008〕173号),对转变作风,改进工作,规范行政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是接受督查,做到有责有问。自实施四项制度以来,省政府先后三次组织专项督查组到我厅检查工作,即: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专项督查、服务承诺专项督查、明查暗访。对此,厅党组高度重视,厅领导认真对待,问责办精心准备,较好地完成了迎检任务,受到好评。对检查组检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厅党组认真对待,及时处理。6月12日下午,在省问责办进行明查暗访期间,仍有人违反规定,被督查组点名和媒体曝光,给予“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向厅党组做出书面检查”的处理。同时,问责办注重从群众来信、媒体报道、领导批示等渠道寻找问责线索,扎实推进四项制度工作落实,坚持做到件件有交代,事事有落实。  总之,在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中,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需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有的认识不高,工作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和阶段性工作等不够及时。二是对贯彻规章制度还不够有力,还存在着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和服务态度不好的问题。厅问责办要坚决按照厅党组要求,凡是服务态度不好,对承诺的事不做不落实的,要坚决问责。如果对有问题不问责,大家就会不重视,就会影响我们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效果。三是兑现服务承诺的效果不够明显,有的办公室缺少工作人员去向告知牌,存在着群众“摸不着门,找不着人”的现象,导致群众的满意度还不够高。四是贯彻落实四项制度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深入持久地贯彻四项制度的措施基础不牢。对这些问题,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按照今天会议要求抓好落实,务必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之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我厅四项制度主要工作安排和要求  为了深入推进四项制度工作,积极完成和报送有关工作开展成效情况,努力做好随时迎接有关组织对四项制度工作的检查考核,下一步要着重抓紧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再深化认识、再深入动员。今天的会议也是一次再动员的会议,会后,各处室和各单位也要安排专门时间,及时组织本处室和本单位人员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对四项制度重要意义进行再认识、再深化,对全面深入推进四项制度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二)进一步拓宽四项制度的实施范围。一是由目前的负有行政审批项目的厅机关职能处室为重点向厅机关所有内设处室全面推进转变;二是由目前的厅机关公务员为重点向厅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全面推进转变;三是由目前的厅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为重点向厅直属所有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进转变;四是由目前的实施单位工作人员为重点向承办委托事项的厅管社团工作人员全面推进转变。要做到四项制度在省建设厅没有盲区,不留死角,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单位和每一名工作人员。  (三)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省政府提出的现有行政审批项目要精简五分之一以上,行政审批时限要在设定时限内压缩三分之一以上的要求,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要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和时限要求,积极开展对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进一步清理规范工作,收费项目能取消的要取消,收费标准能降低的要降低。  (四)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政务中心建设。于2004年7月创建的我厅政务中心,是目前提高我厅行政效率和方便群众办事的有效途径,也是落实四项制度的有效载体。对此,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厅属相关单位要认真研究如何完全做到“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便民服务的根本要求。驻厅监察室要具体督促落实三项工作:一是认真全面的组织进行一次对政务中心管理运行情况的摸底调查,提出有针对性的完善改进措施;二是所有行政许可事项都必须进入政务中心办理;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增添或更换设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为群众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等。  (五)进一步加大督查问责工作力度。厅党组研究明确,下一步督查问责的重点要围绕 “十不”和“四被”进行。“十不”是:不认真履行服务承诺事项的、不按时办结限时事项的、不高效办理首问事项的、不积极配合联办事务的、不热情接待服务对象的、不主动告知离岗事由的、不自觉坚持亮牌上岗的、不规范执行业务补位的、不及时办理信访诉求的、不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的;“四被”是:被监督检查后通报、被明察暗访后点名、被新闻媒体曝光和被信访举报后经调查核实属实的。对上述几个环节和情形,要跟踪督查,严格问责,坚决处理。同时,要重点指导和检查今年厅制发的两份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即:《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政府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建监〔2008〕218号)、《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厅机关及厅直属单位有关管理工作的意见》(云建监〔2008〕173号)。  (六)进一步完善亮牌服务工作。一是在办公楼大厅设置政务公开栏和楼层分布图;二是相关的工作制度要悬挂上墙;三是制作个人身份工作牌和办公桌上的岗位牌;四是制作各办公室工作人员去向告知牌;五是建立首问责任登记制和制作统一格式的首问责任登记本。  (七)进一步开展服务对象评议活动。四项制度落实得好不好,群众说了算。因此,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我厅的服务对象和群众,采取问卷调查、网络评议、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我厅落实四项制度的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采纳和吸收,确保四项制度在我厅持续深入推进。  (八)进一步坚持有关工作制度。坚持并严格按照省政府四项制度“三个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行政问责办公室,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三项制度办公室)的时限和内容要求,认真及时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一是坚持每月20日前向省问责办报送“行政问责登记表”和实施问责工作情况;二是坚持每月25日前向省三制办报送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等三项制度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坚持每月10日前向社会通报上月服务承诺落实情况;四是为体现快速问责,提高问责的实效性,对重大事项的问责,须在3日内作出问责决定,并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省政府督查室和省问责办;五是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四项制度工作简报和工作信息。  (九)进一步抓好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尽快制定“省建设厅实行服务承诺落实情况通报制度”,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启动。省政府要求,从9月份开始,每月10日前要向社会通报本部门上月落实服务承诺的情况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对有关突发性事项,要及时通报;二是针对建设工作特点,重点抓紧制定和完善出台企业资质、房屋拆迁、城市规划、市政公用、住房公积金和风景名胜区选址建设、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等方面的办事公开或行政监管工作制度;三是制定四项制度工作考评制度。做到用制度保证四项制度的推进和实施,用制度来确保各项服务承诺事项的落实。  同志们!四项制度是一项治人的制度,行政问责的大幕已经拉开,服务政府的建设势在必行。对此,我们不但要把四项制度工作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更要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坚决按照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和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把四项制度工作全面推向深入,为促进我省建设事业又好又快的健康发展作出积极和更大的贡献!(省建设厅厅长 罗应光)摘自 云南省建设厅 200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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