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河北年内全面完成省级新民居建设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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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年内全面完成省级新民居建设示范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mohurd.gov.cn 2008年08月19日 

  近日,河北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新民居示范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了2008年要全面完成省级新民居建设“十百千”示范工程的总体目标。并围绕新民居建设在村庄规划编制、沼气及节能减排新技术推广、统筹城乡集中联片供水、村庄绿化、土地开发整理和治理空心村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措施。

  各市、县(市)城乡规划部门要指导乡镇政府切实做好示范村村庄规划编制和修改完善工作。村庄规划编制和民居建设,要避免大拆大建,注重对现有民居进行评估,确定应当保留的房屋,搞好旧房改造设计和新建民居的布局,统筹安排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规划要按照地貌类型和自然条件灵活布局,形成较为自然的村庄形态,避免整齐划一、千村一面。同时,要坚持以点带面,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加快其他村庄的规划编制步伐,力争2009年底前全面完成保留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各市、县(市)建设部门要加强对示范村的建设指导。样板房要尽可能集中建设和改造,成街成坊,并大力引导建设二层以上住房,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总结和提炼本地民居在院落布局、建筑形式、建筑色彩、建筑材料等方面的特色,参考借鉴《燕赵新民居》优秀方案,引导农民群众建造出既符合现代生活需要,又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新民居。要维修和改造旧有房屋,加固结构、美化外观和改善功能,对有价值的传统民居,市、县人民政府要依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公布为历史建筑予以保护。要不断提高样板房建筑设计水平,加大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的使用力度,提高抗震设防等级,确保农民住房安全。

  各市、县(市)农业部门要加大推广农村沼气、秸杆气化、太阳能及节能减排新技术的力度,带动农村改厕、改圈、改厨。要将农村新民居示范工程纳入全省“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改革试点予以重点支持。新确定的各县(市)新民居示范村新能源普及率要达到35%。

  各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在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工作中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审批宅基地必须坚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村庄规划尚未编制或未经批准实施的,应暂停该村庄宅基地审批。新民居示范村建设应当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选址尽可能占用空闲地、废弃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或其它农用地,避开基本农田。

  各市、县(市)水利部门要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凡属于国家规划范围内的农村新民居示范村,要按照城乡统筹和联片供水的规划原则,依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总体规划,优先安排。要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建立工程良性运行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各市、县(市)林业部门要抓好村庄绿化工作。优先安排奖补资金用于示范村,使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要根据村庄规划,按照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草则草,经济林与生态林结合、四旁植树与环村林带结合的原则,广泛开展植树造林和村庄绿化。



摘自《中国建设报》2008.08.15 苏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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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北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新民居示范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了2008年要全面完成省级新民居建设“十百千”示范工程的总体目标。并围绕新民居建设在村庄规划编制、沼气及节能减排新技术推广、统筹城乡集中联片供水、村庄绿化、土地开发整理和治理空心村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措施。  各市、县(市)城乡规划部门要指导乡镇政府切实做好示范村村庄规划编制和修改完善工作。村庄规划编制和民居建设,要避免大拆大建,注重对现有民居进行评估,确定应当保留的房屋,搞好旧房改造设计和新建民居的布局,统筹安排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规划要按照地貌类型和自然条件灵活布局,形成较为自然的村庄形态,避免整齐划一、千村一面。同时,要坚持以点带面,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加快其他村庄的规划编制步伐,力争2009年底前全面完成保留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各市、县(市)建设部门要加强对示范村的建设指导。样板房要尽可能集中建设和改造,成街成坊,并大力引导建设二层以上住房,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总结和提炼本地民居在院落布局、建筑形式、建筑色彩、建筑材料等方面的特色,参考借鉴《燕赵新民居》优秀方案,引导农民群众建造出既符合现代生活需要,又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新民居。要维修和改造旧有房屋,加固结构、美化外观和改善功能,对有价值的传统民居,市、县人民政府要依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公布为历史建筑予以保护。要不断提高样板房建筑设计水平,加大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的使用力度,提高抗震设防等级,确保农民住房安全。  各市、县(市)农业部门要加大推广农村沼气、秸杆气化、太阳能及节能减排新技术的力度,带动农村改厕、改圈、改厨。要将农村新民居示范工程纳入全省“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改革试点予以重点支持。新确定的各县(市)新民居示范村新能源普及率要达到35%。  各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在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工作中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审批宅基地必须坚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村庄规划尚未编制或未经批准实施的,应暂停该村庄宅基地审批。新民居示范村建设应当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选址尽可能占用空闲地、废弃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或其它农用地,避开基本农田。  各市、县(市)水利部门要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凡属于国家规划范围内的农村新民居示范村,要按照城乡统筹和联片供水的规划原则,依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总体规划,优先安排。要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建立工程良性运行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各市、县(市)林业部门要抓好村庄绿化工作。优先安排奖补资金用于示范村,使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要根据村庄规划,按照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草则草,经济林与生态林结合、四旁植树与环村林带结合的原则,广泛开展植树造林和村庄绿化。摘自《中国建设报》2008.08.15 苏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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