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山西全面实施汾河流域生态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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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全面实施汾河流域生态治理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mohurd.gov.cn 2008年08月22日 

  为重现“汾河流水哗啦啦”的美景,山西省政府从8月开始实施汾河流域生态治理修复保护工程。 

   山西省将严格控制汾河流域新增污染源建设项目的审批,责令停止汾河流域所有在建的违法项目,对已建成投(试)产的项目,责令其立即停止所有生产活动。对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的项目限期于今年底完善环评审批手续,逾期未完善的一律予以取缔。对已建成经环评批复的建设项目限期于今年年底前完成“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逾期未完成的,一律予以关停。 

   山西省规定,汾河流域范围内尚未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县(市)必须在9月底前开工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2009年完成全部建设并投入正常运行,已建成尚未投入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在8月底前投入运行。

 

摘自《中国建设报》2008.08.22 吕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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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重现“汾河流水哗啦啦”的美景,山西省政府从8月开始实施汾河流域生态治理修复保护工程。    山西省将严格控制汾河流域新增污染源建设项目的审批,责令停止汾河流域所有在建的违法项目,对已建成投(试)产的项目,责令其立即停止所有生产活动。对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的项目限期于今年底完善环评审批手续,逾期未完善的一律予以取缔。对已建成经环评批复的建设项目限期于今年年底前完成“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逾期未完成的,一律予以关停。    山西省规定,汾河流域范围内尚未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县(市)必须在9月底前开工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2009年完成全部建设并投入正常运行,已建成尚未投入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在8月底前投入运行。摘自《中国建设报》2008.08.22 吕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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