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邮箱: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机关党委
索 引 号: 000013338/2011-00632 主题信息: 党建工作
发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11年06月14日
文件名称: 关于表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08-2010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决定 有 效 期:
文  号: 建精[2011]87号 主 题 词:
关于表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08-2010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城乡建设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建总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各司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

  2008年以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供一流服务、实现一流管理、创造一流业绩、培育一流人才、树立一流形象”为目标,动员和引导青年职工大力弘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精神理念,努力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涌现出一大批恪守职业道德、弘扬社会新风、立足岗位成才、敬业协作奉献的优秀青年集体。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青年职工立足本职建功立业,推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持续深入有效开展,根据2010年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会议精神,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团组织联合推荐的基础上,经考核和广泛征求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青团中央决定,命名北京市颐和园管理处导游服务中心等92个单位为2008-2010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

  希望受表彰的青年集体倍加珍惜荣誉,充分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恪守职业道德,弘扬职业文明,不断取得更大成绩。全系统广大青年职工要以全国青年文明号先进集体为榜样,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团结奋进,文明服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团组织密切配合,围绕服务中心工作,促进队伍建设,以“五个一流”为目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强化责任,服务民生,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08-2010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下载:
    1、
    版权信息 |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承办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电话:86-10-58933575(网站) 58934114(总机)
    e-mail:cin@mail.ci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