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一是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09年,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精简行政审批2项。印发《关于加强资质资格审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重建办[2009]05号),在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及重大行政审批事项中增设集体会审环节,建立审批通报制度和考培分离制度等,加强资质资格管理工作。印发《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制度的通知》(渝建发[2009]19号),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设置依据、审批权限、办事程序和时限、要求及处罚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办事指南等作出严格规定,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审批行为;印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批工作管理制度》(试行)(渝建[2009]32号),设立分级管理负责制度、接办件分离制度、内部限时交接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公示制度、专家审查和处务会审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审批行为。
二是加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按照 “建设快、规格高、运行好”的要求,经过一年的努力,完成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数据采集系统、综合管理系统、现场监控系统与政务大厅LED大屏信息发布系统等软件系统开发、硬件平台建设。印发《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管理办法(试行)》等6个规范性文件,对相关单位和处室人员进行了培训。目前,系统一期工程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可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辅助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