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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专报简报报送工作的函

  

建治贿办函[2009]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机关各单位,直属各单位,部管社团:

  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来,各地区、各单位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度重视专报、简报报送工作,向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大量专报、简报,及时反映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提出意见建议,为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按照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请你们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报、简报报送工作。

  (一)各地区、各单位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高度重视专报、简报报送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二)专报、简报内容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涉密内容应通过机要渠道报送。

  (三)应及时报送专报。一般情况下每月至少报送一期简报,每半年报送一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展情况,每年报送一期全年工作总结。

  (四)非涉密内容应在通过传真报送的同时,向部治贿办电子信箱(zhihuiban@cein.gov.cn)报送一份专报、简报的电子文档。

  联系人:张颖博 张标

  电 话:(010)58934331 58933090(含传真)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邮 编:100085

  附件:近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简报需求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近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简报需求要点

  一、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方面

  (一)突出查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典型案件的情况。

  (二)严肃查处违背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政策措施,以及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涉及商业贿赂的情况。

  (三)坚决查处国家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的情况。

  (四)加强对重大案件督办的情况。

  二、突出问题整改方面

  (一)对自查自纠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的情况。

  (二)加强监督检查,巩固和深化治理成果的情况。

  (三)拓宽工作思路,探索工作方式,促进整改措施落实的情况。

  三、推进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方面

  (一)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特别是在建立市场诚信体系记录信息库、市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惩戒机制和守信褒扬机制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等情况。

  (二)探索加强对中介机构行为的监管,抓好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诚信建设,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等方面的情况。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防治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四、加强工作研究方面

  (一)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研究,针对这些问题采取的对策措施。

  (二)围绕重要部位、关键环节和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情况。

  (三)对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的理论研究情况。

  五、加强宣传教育方面

  (一)加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宣传报道采取的措施、方式和效果,包括在各类媒体上刊播的篇次等情况。

  (二)开展反商业贿赂教育活动的有效方式、活动次数、社会影响等情况。

  (三)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布查结的典型案件、通报工作进展等情况。

  六、强化组织领导方面

  (一)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方面的工作情况。

  (二)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开展督查活动的情况。

  (三)加强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设的情况,包括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人员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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