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简体 | 繁体中文 | 邮箱
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报道>众志成城 抗震救灾>建设系统对口援助地震灾区联络平台
 
发布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08/05/16 实施日期:  
关于请报送房屋与供水等市政公用设施灾害损失情况的紧急通知
建办综电[2008]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mohurd.gov.cn 2008年05月16日 
 

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云南省、贵州省建设厅,重庆市建委:

  四川省汶川县“5.12”强烈地震,灾情严重,损失巨大。为全力以赴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请你们迅速报送本地区房屋与供水等市政公用设施灾害损失情况。有关要求如下:

  一、迅速落实《关于请报送供水设施毁损情况的紧急通知》(建办质电[2008]35号)的要求,对本地区供水设施毁损情况进行调查,填写《城镇供水设施灾害损失情况表》(附表1、2),并将采取的抢险和保障措施、取得的效果、下一步的措施和需要我部帮助解决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从5月17日起,每天上午12:00前和下午5:00前各报一次。

  二、认真摸清房屋和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毁损情况,按附表3-附表8要求填报,并从5月17日起,每天上午12:00前报送,一天一报。

  三、请确定专人负责报送工作,并将其姓名、联系方式等随17日报表一并报上。

  四、附表1-8可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下载。报表和文字材料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同时报送,如当日无新情况,请电话告之。

  五、我部综合财务司负责房屋和供水等市政公用设施毁损情况的汇总工作。

  联系人:赵惠珍 黄海群  郭巧洪 程飞

  电话:010-58933265  010-58934523  010-58933884

  传真:010-58933303

  邮箱: chengfei@mail.cin.gov.cn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注:附表1-8已调整为“建办综电[2008]39号”附件

附件下载:

相关连接
· 关于开展受灾地区风景名胜区灾情状况和游览安全评估工作的通知 (2008/06/12)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一步部署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工作(新闻材料之四) (2008/06/03)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力抓好150万套过渡安置房建设工作(新闻材料之三) (2008/05/29)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迅速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新闻材料之二) (2008/05/25)
· 关于加强受灾城镇供水水质监控和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2008/05/27)
 
  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报道>众志成城 抗震救灾>建设系统对口援助地震灾区联络平台
 
关于请报送房屋与供水等市政公用设施灾害损失情况的紧急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mohurd.gov.cn 2008年05月16日 
 
信息类别:   信息项目:  
文件标题:  关于请报送房屋与供水等市政公用设施灾害损失情况的紧急通知 索引文号:  建办综电[2008]37号
发布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主管部门:  
发布日期:  2008/05/16 实施日期:  
内 容 概 述
 
正 文

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云南省、贵州省建设厅,重庆市建委:

  四川省汶川县“5.12”强烈地震,灾情严重,损失巨大。为全力以赴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请你们迅速报送本地区房屋与供水等市政公用设施灾害损失情况。有关要求如下:

  一、迅速落实《关于请报送供水设施毁损情况的紧急通知》(建办质电[2008]35号)的要求,对本地区供水设施毁损情况进行调查,填写《城镇供水设施灾害损失情况表》(附表1、2),并将采取的抢险和保障措施、取得的效果、下一步的措施和需要我部帮助解决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从5月17日起,每天上午12:00前和下午5:00前各报一次。

  二、认真摸清房屋和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毁损情况,按附表3-附表8要求填报,并从5月17日起,每天上午12:00前报送,一天一报。

  三、请确定专人负责报送工作,并将其姓名、联系方式等随17日报表一并报上。

  四、附表1-8可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下载。报表和文字材料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同时报送,如当日无新情况,请电话告之。

  五、我部综合财务司负责房屋和供水等市政公用设施毁损情况的汇总工作。

  联系人:赵惠珍 黄海群  郭巧洪 程飞

  电话:010-58933265  010-58934523  010-58933884

  传真:010-58933303

  邮箱: chengfei@mail.cin.gov.cn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注:附表1-8已调整为“建办综电[2008]39号”附件

附件下载:

相关连接
· 关于开展受灾地区风景名胜区灾情状况和游览安全评估工作的通知 (2008/06/12)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一步部署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工作(新闻材料之四) (2008/06/03)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力抓好150万套过渡安置房建设工作(新闻材料之三) (2008/05/29)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迅速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新闻材料之二) (2008/05/25)
· 关于加强受灾城镇供水水质监控和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2008/05/27)
 
版权信息 | 业务联系 |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承办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北京金建信信息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86-10-58933575、58933447、58934153、
   58933740(网站)、5893411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机)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