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826号建议的答复
000013338/2025-00817
住房城乡建设部
建建复字〔2025〕17号
城市建设
2025-06-16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第4826号建议的答复
袁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马鞍山市申报国家城市更新行动城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要求,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自2024年起,财政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分批支持部分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支持对象上,通过竞争性选拔,支持部分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特色突出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2024年支持15个城市,重点向超大特大城市和长江经济带沿线大城市倾斜;2025年支持20个城市,主要向超大特大城市以及黄河、珠江等重点流域沿线大城市倾斜。支持方式上,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给予8—12亿元定额补助,资金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3年左右拨付到位。支持内容上,主要是支持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包括城市燃气、热力、给排水等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城市污水管网“厂网一体”建设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和历史文化街区、既有公共建筑、公共空间等老旧片区更新改造。通过中央财政引导支持,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基础设施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申报程序上,每省择优推荐本地区1个符合条件的城市参与评审,经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后,综合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得分情况,确定入围城市。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5〕11号),目前,我部与财政部已完成2025年度遴选工作,安徽省推荐的芜湖市入选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名单。
下一步,我部将与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继续支持安徽省开展城市更新,积极指导、支持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特色突出的城市,按程序做好申报工作。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5年6月16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国务院办公厅,安徽省人大常委会,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