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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006号(城乡建设类057号)提案答复的函
000013338/2022-0062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提复字〔2022〕第122号
城市设计
2022-09-08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02006号(城乡建设类057号)提案答复的函
宋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城市绿化带生态化设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升城市绿化带生态化设计,是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加强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您的建议非常具有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近年来,我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改善城乡生态和人居环境,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对部分规划设计标准和规范进行修订,指导各地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持续推动对城市绿化带等公共绿地的生态化改造。
一、关于深化“海绵城市”建设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指导各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编制实施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完善标准规范,统筹有序建设,创新建设运营机制等。2022年4月,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建办城〔2022〕17号),指导督促各地在海绵城市建设中加强园林绿化等多专业融合设计、全过程协同,强化项目建设管控、加强施工管理和做好运行维护。制定《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修订城市规划、给排水、园林、建筑、道路等10项标准规范,组织编制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施工验收等标准,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落实到相关工程建设中。
二、关于对新、老城区的绿化带因地制宜进行“海绵化”改造
指导地方落实国办发〔2015〕75号文件要求,增强道路绿化带对雨水的消纳功能。推广海绵型公园和绿地,通过建设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人工湿地等措施,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消纳自身雨水,并为蓄滞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同时,落实建办城〔2022〕17号文件要求,发挥道路、绿地等对雨水的吸纳和缓释作用,提升城市蓄水、渗水和涵养水的能力,实现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
三、关于采用下沉式道路绿化带设计
指导地方落实《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等规定,在城市道路、绿地中设置雨水渗透、净化设施等。
四、关于加强对绿化带抗逆植物的选育
指导地方落实《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规定,植物种植应适地适树,符合植物间伴生的生态习性;在道路绿化中选择适应道路环境条件、生长稳定、观赏价值高和环境效益好的植物种类。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指导各地落实相关文件和标准要求,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切实提升城市绿化带生态化设计水平。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9月8日
抄送: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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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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