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0550号(城乡建设类007号)提案答复的函
000013338/2025-00826
住房城乡建设部
建提复字〔2025〕74号
城市建设
2025-07-28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00550号(城乡建设类007号)提案答复的函
马建华等3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逐步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污水收集处理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建设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建设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你们提出的逐步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建议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近年来,我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相关工作。
一、强化规划引领,推进设施建设改造
我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每5年编制城镇污水处理相关规划,“十四五”期间,我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827号)、《“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城〔2022〕57号)等文件,要求各地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弱项,提升处理能力,合理规划城镇污水处理厂布局、规模及服务范围;明确重点区域可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提出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其他地区因地制宜科学确定排放标准,不宜盲目提标。2021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要求丰水地区结合流域水生态和环境质量改善需求,科学合理确定污水处理厂排放限值,以稳定达标排放为主,实施差别化分区提标改造和精准治污。
2019—2021年,我部与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2024年,我部会同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通知》(建城〔2024〕18号),要求各地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提升已建设施效能。2024年以来,中央财政支持35个城市开展城市更新行动,将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建设作为重点内容。据初步统计,截至2024年底,全国城市污水管网长度达53.4万公里,城市污水污水处理能力达2.34亿立方米/日。
二、推进污水处理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实施后,各地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的城市,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全部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敏感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十四五”以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行业向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转变。
一是抓好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建设。我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发改环资〔2023〕1046号)、《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发改环资〔2023〕1714号),提出“到2025年建成100座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近些年,我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建设工作,综合考虑水质、节能、降碳、资源利用、环境友好、系统协调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推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二是推进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为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我部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建城规〔2024〕2号),指导各地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更新改造存在不满足标准规定、国家明令淘汰、节能降碳不达标等问题的污水处理设施设备,一厂一策、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工艺改造路线,提高污水处理综合效能。
下一步,我部将抓好已有政策落实,结合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
感谢你们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5年7月28日
抄送: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国务院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