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公报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08-06-24 18:29:0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7年,全国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能力进一步增强,城乡人民居住和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和提高。

 

一、城市(城区)建设

 

  概况  2007年末,全国设市城市655个,城市城区人口3.4亿人,暂住人口0.35亿人,城区建成区面积3.5万平方公里。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  2007年城市完成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6422亿元,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4.68%,占同期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47%。道路桥梁、公共交通、园林绿化分别占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总投资的46.5 %、13.3%和8.2%。

  全年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新增固定资产3348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交付使用率52.1%。各主要设施的新增生产能力或效益是:供水日综合生产能力478万立方米,天然气储气能力432万立方米,蒸汽集中供热能力2206吨/小时,热水集中供热能力8483兆瓦,城市道路9390公里,公共交通车辆3.13万辆,轨道交通运营线路61公里,排水管道1.1万公里,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1040万立方米,城市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2.8万吨。

  城市供水和节水  2007年,城市供水总量501.9亿立方米,全年生产运营用水量182.9亿立方米,公共服务用水量62.1亿立方米,居民家庭用水量163.5亿立方米。用水人口3.48亿人,用水普及率93.8%。人均日生活用水量178.4升。2007年,城市节约用水45.5亿立方米,节水措施总投资22.2亿元。

  城市燃气和集中供热  2007年,人工煤气供应总量322.5亿立方米,天然气供应总量308.6亿立方米,液化气供应总量1466.8万吨。用气人口3.24亿人,燃气普及率87.5%。2007年末,蒸汽供热能力9.4万吨/小时,热水供热能力22.5万兆瓦;集中供热面积30.1亿平方米。

  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  2007年末,城市拥有公共交通车辆37.9万标台,其中轨道交通车辆8636标台。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10.23标台。出租车95.9万辆,客运轮渡758艘。城市公共交通全年运送乘客769.8亿人次,其中公共汽电车532.6亿人次,占69.2%;轨道交通22.1亿人次,占2.9%;出租汽车212.5亿人次,占27.6%;客运轮渡2.6亿人次,占0.3%。2007年末,城市道路24.6万公里、道路面积42.4亿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11.4平方米。

  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  2007年末,城市共有污水处理厂883座,污水日处理能力7138万立方米,排水管道29.2万公里。城市污水年处理总量227亿立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62.8%,其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为49.6%。

  城市园林绿化  2007年末,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25万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3%,建成区绿地面积111万公顷,建成区绿地率31.3%。城市拥有公园绿地面积33.3万公顷,人均公园绿地8.98平方米。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  到2007年末,我国共有187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据对其中185处统计,风景名胜区面积为7.6万平方公里,供游览面积3.4万平方公里,全年接待游人量4.1亿人次,国家投入11.8亿元用于名胜区的建设和维护。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  2007年末,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面积37.9亿平方米,其中机械清扫面积10亿平方米,机械清扫率26.5%。全年清运生活垃圾、粪便1.77亿吨,大中城市垃圾粪便基本日产日清。

 

二、县城建设

 

  概况  2007年末,全国有县1635个,据对其中1617个县、13个特殊区域以及141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团部驻地统计,县城人口1.16亿人,暂住人口0.1亿人,县城建成区面积1.4万平方公里。

  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  2007年,全国县城完成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811亿元,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0.59%,占同期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0.69%。道路桥梁、排水、园林绿化分别占县城市政公用设施总投资的44.1%、13.1%和9.4%。

  全年县城市政公用设施新增固定资产549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交付使用率67.7%。各主要设施的新增生产能力或效益是:供水日综合生产能力121万立方米,天然气储气能力203万立方米,蒸汽集中供热能力887吨/小时,热水集中供热能力2730兆瓦,县城道路3815公里,公共交通车辆4248辆,排水管道4406公里,污水日处理能力222万立方米,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8987吨。

  县城供水和节水  2007年,县城供水总量79.4亿立方米,全年生产运营用水量22.9亿立方米,公共服务用水量8.6亿立方米,居民家庭用水量36亿立方米。用水人口1.02亿人,用水普及率81.2%。人均日生活用水量120.4升。2007年,县城节约用水2.3亿立方米,节水措施总投资0.84亿元。

  县城燃气和集中供热  2007年,人工煤气供应总量1.4亿立方米,天然气供应总量24.4亿立方米,液化气供应总量203.2万吨。用气人口0.72亿人,燃气普及率57.3%。2007年末,蒸汽供热能力1.35万吨/小时,热水供热能力3.58万兆瓦;集中供热面积3.17亿平方米。

  县城公共交通和道路  2007年末,全国县城拥有公共交通车辆3.86万标台。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3.07标台。出租车18.7万辆,客运轮渡865艘。县城公共交通全年运送乘客64.1亿人次,其中公共汽电车26.0亿人次,占40.56%;出租汽车37.9亿人次,占59.13%;客运轮渡0.2亿人次,占0.31%。2007年末,拥有县城道路8.38万公里、道路面积13.44亿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10.68平方米。

  县城排水和污水处理  2007年末,全国县城共有污水处理厂323座,污水日处理能力727万立方米,排水管道7.68万公里。县城污水年处理总量13.6亿立方米,县城污水处理率22.6%,其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为17.6%。

  县城园林绿化  2007年末,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28.81万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0.20%,县城建成区绿地面积21.97万公顷,建成区绿地率15.41%。全国县城拥有公园绿地面积7.08万公顷,人均公园绿地5.62平方米。

  县城市容环境卫生  2007年末,县城道路清扫保洁面积10.9亿平方米,其中机械清扫面积0.9亿平方米,机械清扫率8.3%。全年清运生活垃圾、粪便0.98亿吨,垃圾粪便基本日产日清。

 

三、村镇建设

 

  概况  2007年末, 全国共有建制镇19249个、乡15120个。据对16711个建制镇、14168个乡、672个农场、264.7万个自然村(其中村民委员会所在地57.16万个)统计,村镇户籍总人口9.3亿,其中建制镇建成区1.311亿人,占村镇总人口的14.1 %;乡建成区人口0.336亿人,占村镇总人口的3.6%;农场建成区人口0.027亿人,占村镇总人口的0.3%,村庄人口7.626亿人,占村镇总人口的82%。

  2007年末,全国建制镇建成区面积2.84万平方公里,平均每个建制镇建成区占地170公顷,人口密度5459人/平方公里;乡建成区0.76万平方公里,平均每个乡建成区占地54公顷,人口密度4768人/平方公里。农场建成区0.0827万平方公里,平均每个农场建成区占地123公顷,人口密度3596人/平方公里。

  规划管理  2007年末,全国有总体规划的建制镇13874个,占所统计建制镇总数的83%,其中本年新、修编2270个;有总体规划的乡7411个,占所统计乡总数的52.3%,其中本年新、修编1346个;有总体规划的农场349个,占所统计农场总数的51.9 %,其中本年新、修编78个;有规划的行政村195919个,占所统计行政村总数的34%,其中本年新、修编52572个。2007年全国村镇规划编制投入资金23.46亿元。

  建设投入  2007年,全国村镇建设总投入6904亿元。按地域分,建制镇建成区2950亿元、乡建成区352亿元、农场建成区58亿元、村庄3544亿元,分别占总投入42.7%、5.1%、0.8%、51.4%。按用途分,房屋建设投入5584亿元、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入1320亿元,分别占总投入的80.9%、19.1%。

  房屋建设投入5584亿元,其中住宅建设投入3154亿元、 公共建筑投入 771亿元、 生产性建筑投入1659亿元,分别占房屋建设投入的56.5%、13.8%、29.7%。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入1320亿元,其中供水177亿元、道路桥梁606亿元、排水114亿元、绿化82亿元、环卫74亿元、分别占市政公用设施投入的13.4%、45.9%、8.6%、6.2%、5.6%。

  房屋建设  2007年,全国村镇房屋竣工建筑面积8.49亿平方米,其中住宅5.22亿平方米、公共建筑0.98亿平方米、生产性建筑2.29亿平方米。2007年末全国村镇实有房屋建筑面积323.4亿平方米,其中住宅271.2亿平方米,占83.9 %;公共建筑22亿平方米,占6.8%;生产性建筑30.2亿平方米,占9.3%。

  2007年末,全国村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9.2平方米,其中建制镇建成区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9.7平方米,乡建成区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6.9平方米,农场建成区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4平方米,村庄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9.2平方米。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在建制镇、乡和农场建成区内,年末实有供水管道34.6万公里,排水管道10万公里,排水暗渠4.6万公里,铺装道路28.35万公里,铺装道路面积20.86亿平方米,公共厕所12.25万座。

  2007年末,建制镇建成区用水普及率76.6%,人均日生活用水量97.1升,燃气普及率43.1%,排水管道密度3.08公里/平方公里,人均铺装道路面积10.7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6平方米;乡建成区用水普及率59.1%,人均日生活用水量76.1升,燃气普及率16.9%,排水管道密度1.43公里/平方公里,人均铺装道路面积10.6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0.66平方米;农场建成区用水普及率79.6%,人均日生活用水量72.7升,燃气普及率30%,排水管道密度2.16公里/平方公里,人均铺装道路面积13.6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53平方米。

  2007年末,全国43.2%的行政村有集中供水,用水普及率44.7%,人均日生活用水量77.4升,49%的行政村通公交车或客运班车,57%的行政村对主要道路进行了硬化,26.8%的行政村有生活垃圾收集点,农(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注:1、本公报所指的“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是指经国家统计局正式批准的《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中涉及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统计,包括供水、节水、燃气、集中供热、公共交通、道路桥梁、排水和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市容环境卫生,以及村镇规划和房屋建设情况。

  2、本公报统计范围:城市(城区)是指设市城市(含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的城区,不含市辖县与独立的市辖建制镇;县城是指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的政府驻地;建制镇(乡)是指乡镇政府驻地的公共设施和居住设施没有和城区(县城)连接的建制镇(乡);农场是指具有乡镇政府职能的独立的农场、林场、渔场、牧场、工矿区等特殊区域,因不便于纳入乡镇统计,采用单独统计,简称为农场;村庄是指除城区、县城、建制镇(乡、农场)建成区之外的区域。

  3、本公报中除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人均日生活用水量外,所有人均指标、普及率指标均以户籍人口与暂住人口合计为分母计算。

  4、城区和县城的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项目计划总投资在5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设施项目,不含住宅及其他方面的投资。

  5、本公报中城市、县、建制镇、乡的年末实有个数均来自民政部,人口数据由各地区公安部门人口数据汇总。

  6、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村镇部分数据还未包括西藏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