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0-02-10 10:18: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要求,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按期公布年度财政预、决算信息,及时公开有关统计公报和部属单位、学协会涉企收费信息,开设专栏集中公开行政许可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指南,做好公务员招考等公示公告和重大决策意见征集。2019年公开政府信息630条,含部门规章3件,主动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复文81件。

  (二)依法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修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全面规范登记、审核、受理、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2019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00余件(条),均依法依规予以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诉讼132件、行政复议58件。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任何费用。

  (三)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对部门户网站功能进行升级,提升搜索功能,规范栏目设置,方便公众查阅。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向社会公布有关政策文件和统计数据。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完善网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及时公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准予、延续等信息。每月编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告》,发挥政府公报的标准文本作用。通过《中国建设报》《中国建设年鉴》等载体及时公布政策制定、宣传解读等情况,指导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服务热线、短信、微信、微博、手机APP、网上服务大厅、自助服务终端等方式,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及时公开和解读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策信息,逐步完善各类公开政府信息数据的更新共享协同机制。

  (四)规范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对公文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属性标注、公开审查、发布形式、政策解读等实行全流程管理。坚持公文拟制时即明确公开属性,实现公开属性与公文同步拟定、同步审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持续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动态更新规范性文件废改释情况。坚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通报制度,定期统计分析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应对热点难点等提供参考。

  (五)监督保障逐步强化。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和培训,全面提升依法推进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3

3

176

规范性文件

12

12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0

65721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6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3

1895.6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469

39

0

3

3

1

35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35

30

0

0

2

1

46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680

0

0

0

0

0

68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21

0

0

0

0

0

22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4

2

0

0

0

0

86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28

0

0

0

0

0

72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1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331

0

0

0

0

0

33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997

6

0

0

0

0

100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476

38

0

0

2

2

35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3

1

0

0

0

0

1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4

9

4

1

58

7

0

40

9

56

11

0

43

22

7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不规范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依据《条例》修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范答复办理工作。

  部分基础信息不准确。部分信息历史久远,查核困难。依据档案管理规定,加快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mohur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