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督撤字〔2025〕119号
000013338/2025-0098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城市管理监督
2025-12-18
建督撤字〔2025〕119号
江西祥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使用的代表工程业绩“家和十里桃源健康小镇(A区)”“家和十里桃源健康小镇(B区)”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5〕193号),你单位签收后提出书面陈述。经研究,决定不予采纳该陈述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5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