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12号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06-03-14 00:00:00
  现批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70—2005,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4、3.1.5、3.1.15、3.1.16、3.2.7、3.2.9、3.3.1、3.3.7、3.3.16、3.4.1、3.4.3、3.5.1、3.5.5、4.1.3、4.1.4、4.1.8、4.1.10、5.0.2、5.0.4、5.0.8、6.0.1、6.0.3、6.0.4、6.0.6、6.0.7、6.0.8、6.0.10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