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名称:

    关于开展二○○九年度全国优秀村镇规划设计评选活动的函

  • 索 引 号:

    000013338/2009-00014

  • 发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 文  号:

    建村规函[2009]074号

  • 实施日期:

  • 分  类:

    村镇建设

  • 发文日期:

    2009-09-09

  • 主 题 词:

  • 废止日期:

关于开展二○○九年度全国优秀村镇规划设计评选活动的函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09-09-11 10:40:00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规划处),直辖市建委(农委、规委、规划局)村镇建设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007年度全国优秀村镇规划设计评选共收到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项目192个。由于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申报项目数量与往届相比有较大提高。经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一轮、终审三轮、复议两轮逐一评选投票,评出2个一等奖,17个二等奖,35个三等奖,获奖项目比率达28%。并决定对北京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广东省、云南省颁发“组织奖”。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充分发挥广大村镇规划设计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村镇规划编制及其建筑设计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二○○九年度全国优秀村镇规划设计评选活动。城乡规划设计评选活动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统一组织,村镇规划设计的评选工作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小城镇发展研究中心主持,各申报单位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czjs,进入“行业动态”/“2009年优秀村镇规划设计评选”下载并打印项目申报表,具体评选细则和申报要求详见中规协秘(2009)39号文附件。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和项目参与评选申报。

  附件:中规协秘[2009]39号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二○○九年九月九日

 

 

 

 

关于开展二○○九年度全国优秀村镇规划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规协秘[2009]3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提高村镇规划设计水平,发挥广大村镇规划建设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开展二○○九年度全国优秀村镇规划设计评选活动。城乡规划设计评选活动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统一组织,村镇规划设计的评选工作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小城镇发展研究中心主持。

  请各申报单位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czjs,进入“行业动态”/“2009年优秀村镇规划设计评选”下载并打印项目申报表,具体评选细则见附件,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项目材料统一报送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小城镇发展研究中心(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小城镇发展研究中心 王玉、杜柏操

  联系电话:010-68302711  010-68302713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

  邮编:100044

  附件:1.全国优秀村镇规划设计评选细则;

     2.全国优秀村镇规划设计项目申报表;

     3.全国优秀村镇规划设计奖申报项目登记表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二○○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