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名称: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的规定》(暂行)的通知

  • 索 引 号:

    000013338/2013-00650

  • 发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文  号:

    建规[2013]127号

  • 实施日期:

    2013-09-02

  • 分  类:

    城乡规划

  • 发文日期:

    2013-09-02

  • 主 题 词:

  • 废止日期: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的规定》(暂行)的通知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13-11-05 10:55:45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天津市规划局、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重庆市规划局:

  为进一步做好报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的审查工作,提高总体规划成果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城市黄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我部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的规定》(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本省城市总体规划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指导督促相关城市提高城市总体规划成果的规范性。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关于规范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的规定(暂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