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名称: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6年第四批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的公告

  • 索 引 号:

    000013338/2016-00282

  • 发文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文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14号

  • 实施日期:

  • 分  类:

    城乡规划

  • 发文日期:

    2016-09-18

  • 主 题 词:

  • 废止日期: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6年第四批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的公告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16-09-26 10:40:1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我部对申请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通过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审核的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通过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审核的单位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9月18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我办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以我办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办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办举报,联系电话:010-58934587。

 

                                                 办公厅受理办
                                                 2013年7月16日

 

  关于公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

 


附件:

通过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审核的单位名单

  1.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河北和腾城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3.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建筑设计院

  4.北京东方华脉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5.浙江城市空间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6.青岛北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7.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8.福建省建盟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