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质量管控的通知

建司局函质〔2022〕18号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2-03-01 15:54:26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交通委员会、水务局,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管理委员会、水务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交通委员会、水务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管理局,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正在全面展开。为确保调查数据质量,我部建立了在线巡检制度,根据专家审定的巡检结果及时下发数据质量提示单和警示单。现将截至目前的在线巡检提示警示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发给你们,请你们对收到的提示警示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反馈,举一反三,避免共性问题重复发生。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调查数据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按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质量控制细则》《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汇交和质量审核办法》和《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成果质检核查指南》的规定,压实各级主管部门数据质检核查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逐级质检核查制度,切实做好全过程数据质量管控工作。我部也将继续加强在线巡检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示警示,并定期公布提示警示情况。

  附件: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质量在线巡检提示警示情况统计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2022年2月16日

抄送:城市建设司、村镇建设司、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