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离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您即将离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请注意您的账号和财产安全。
您即将离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请注意您的账号和财产安全。
建督罚字〔2023〕2号
000013338/2023-0000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城市管理监督
2023-01-06
建督罚字〔2023〕2号
姚斌寅:
2020年3月18日,安徽荣鼎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芜湖市南陵县祥生·江南府项目工程建筑工地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5万元左右。根据《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徽荣鼎建设有限公司“2020.3.18”起重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南政秘〔2020〕20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工程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部生产与现场安全工作,项目部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不健全,对现场存在的违规操作检查不到位;编制的群塔防碰撞方案,对作业难点(如两台塔吊公共区域的吊物移交、司索信号工总指挥协调等)措施不详实,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我部于2022年11月9日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2〕48号),你于2022年11月26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停止一级建造师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邮编:100835
承办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网站标识码:bm18000002 京ICP备10036469号
京公网安备 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版权所有 ,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承办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网站标识码:bm18000002 京ICP备10036469号
京公网安备 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版权所有 ,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