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审核公告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3-03-21 11:11:29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我部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已经发布。请相关考生于2023年3月21日17时前,拨打电话010-58934515,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经本人签名,于2023年3月22日17时前发送扫描件电子版至jiguanchu@mohurd.gov.cn。

  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一)请参加面试考生于2023年3月24日17时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部接受资格复审(不接收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5、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7、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干部一处(请注明“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政编码:100835。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四、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23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另行公告。

  联系方式:010-58934515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