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名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选拔赛的通知

  • 索 引 号:

    000013338/2023-00279

  • 发文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 文  号:

    建办人函〔2023〕125号

  • 实施日期:

  • 分  类:

    其他

  • 发文日期:

    2023-05-11

  • 主 题 词:

  • 废止日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举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选拔赛的通知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3-05-15 16:23:27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企业及院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将于2023年9月举办,大赛分世赛选拔项目和国赛精选项目。根据安排,我部组建行业参赛队参加世赛选拔项目砌筑、焊接、抹灰与隔墙系统、花艺等8个分项比赛。为做好相关工作,促进行业从业人员技能水平提升,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我部决定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选拔赛(以下简称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成立选拔赛组委会,由我部分管领导任主任委员,部机关相关司局及部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主要职责:确定选拔赛竞赛定位、办赛原则及组织形式;审定参赛范围及实施方案;指导竞赛的实施;审定发布竞赛最终成绩等。选拔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部人事司,负责选拔赛协调管理等日常工作。

  二、竞赛项目

  选拔赛设砌筑、花艺、瓷砖贴面、水处理技术、抹灰与隔墙系统、管道与制暖、焊接、建筑金属构造等8个项目。

  三、竞赛规程

  各竞赛规程不晚于开赛前一周公布(另行公布)。

  四、报名条件和办法

  (一)参赛对象条件及要求

  参赛选手应为2002年1月1日后出生(水处理技术项目选手为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参赛选手身份不限,开设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专业的各类院校(本科、高职、中职、技工院校等)师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职工,均可报名。要求思想品德优秀,身体健康;具备扎实的基本功和相应的技能水平。

  (二)报名办法

  本次大赛参赛单位以开设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专业的各类院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为主,自愿参赛。根据各赛项竞赛规模和工位设置情况,每个赛项各省(区、市)参赛选手原则上不超过1名(组)。报名时请登陆报名系统(http://zjjnds.cabp.com.cn)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选拔赛报名表》,于2023年5月20日(砌筑赛项于2023年5月18日)前将报名表盖章后,扫描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476489143@qq.com)。选拔赛组委会办公室将对各赛项报名选手审核确认。选拔赛各竞赛项目比赛集中在2023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举行。

  五、奖励办法

  (一)各项目设一、二、三等奖,奖项设置按参赛队总数的10%、20%、30%,由主办方颁发相应获奖证书,并按规定授予相应称号。

  (二)各项一等奖第一名组队代表我部参加第二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

  (三)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选手指导教师,由选拔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各竞赛承办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尽快组建竞赛组织实施工作机构,拟定工作方案,报送选拔赛组委会办公室。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实施选拔赛,确保比赛成绩结果客观真实。

  (二)各参赛代表队要按照本通知及各比赛项目技术文件等要求,按时完成参赛报名工作,并在比赛期间严格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管理,遵守比赛规定,确保选拔赛顺利进行。

  (三)各赛项遴选出的竞赛裁判人员,应参加赛前培训、技术交流等工作。裁判人员须熟悉业务,公正执法。

  (四)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参赛往返路费和食宿费自理。企业或社会组织自愿赞助选拔赛比赛的,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财务制度,确保经费合理使用,节俭办赛。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晓光 温欣 张惠迪

  联系电话:010-58933995 18611533890 18618190891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选拔赛报名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选拔赛竞赛项目信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