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离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您即将离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请注意您的账号和财产安全。
您即将离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请注意您的账号和财产安全。
建督撤字〔2023〕65号
000013338/2023-0031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城市管理监督
2023-05-19
建督撤字〔2023〕65号
郭璇:
经调查核实,你在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葫芦岛设计院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在山东诚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2〕86号),你于2023年4月7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应当撤销你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许可,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鉴于你已完成注销,不具有可撤销内容,我部决定自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你不得再次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邮编:100835
承办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网站标识码:bm18000002 京ICP备10036469号
京公网安备 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版权所有 ,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承办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网站标识码:bm18000002 京ICP备10036469号
京公网安备 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版权所有 ,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