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名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 索 引 号:

    000013338/2023-00105

  • 发文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文  号:

  • 实施日期:

  • 分  类:

    其他

  • 发文日期:

    2023-03-06

  • 主 题 词:

  • 废止日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3-03-08 08:47:42

  202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法治建设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全局中统筹谋划,注重强基固本,不断筑牢住房和城乡建设法治基础。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大召开后,我部即召开部党组会议、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有关全面依法治国等方面部署要求。部主要负责同志全面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并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就着力健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规体系作出专门部署。

  (二)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召开部机关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协调推进有关重点任务。将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涉及我部的任务细化分解到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定期调度有关任务落实情况,增强法治建设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二、着力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体系

  (一)加快推进重点立法项目。加快推进《住房租赁条例》《城镇住房保障条例》立法进程;积极开展《城市供水条例》《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组织开展《城镇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条例》起草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文物保护法(修订)、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黄河保护法等立法进程。

  (二)积极推进立法储备研究。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服务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从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出发,开展部立法规划研究。推动城市管理、城市更新、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领域立法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工作。认真回应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提立法工作建议,办理全国两会议案34件。办理有关建议594件、提案341件。

  (三)有序推进规章制修订工作。出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部规章,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2部规章。

  三、积极推进转变政府职能

  (一)实行政府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扎实推进权责清单编制工作。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对我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合理划分子项、编制实施规范、确定实施要素。

  (二)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工作。制定年度规范性文件发文计划,实行动态监控、定期通报。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

  (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2年版),修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手册(2022年版)。开展改革开放以来我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统一公开工作。

  (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推行建造师等注册执业人员注册申请“掌上办”。公布实施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注册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电子证照标准,试点推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电子证照。新增5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8项事项纳入企业、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制定印发贯彻落实有关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工作方案和重点任务清单。全面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和“百日行动”,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重点打击“白图施工”“三边工程”“无证上岗”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

  (二)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组织开展部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2021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统计年报,严格开展部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组织开展执法力量下沉街道、乡镇的现状和问题课题研究,提出加大执法力量下沉指导力度的政策措施。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环境保护法、乡村振兴促进法、长江保护法等执法检查。

  五、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加大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力度,促成21件案件当事人自愿撤回申请。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指派公职律师出庭应诉11次。

  (二)完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机制。印发6期《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情况通报》和《住房城乡建设复议应诉典型案例选编—政府信息公开类》,加大办案情况通报力度。配合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建立“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机制,化解行业矛盾纠纷。

  六、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普法责任清单(2022年)》,明确普法内容和责任单位。选取12件典型行政复议应诉案例在《中国建设报》刊发,揭示法律风险点。从中国庭审公开网选取11件案件,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普法宣传活动,在中国建设报、《建筑》杂志等媒体开设“住建说法”“建设法苑”专栏。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法规规章培训,采用“线上+线下”“政企同训”的方式,共计培训监管人员、有关从业人员63万人。

  2023年,我部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持续推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落地落实,全面推进立法、执法、普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是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规体系建设。推动《住房租赁条例》《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城市供水条例(修订)》等立法进程。支持有立法权的地方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强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综合执法,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问题。落实落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

  三是增强普法工作实效性。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定期举办部机关法治讲座,组织对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办公室工作人员轮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法治意识。

  四是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办案质量和效率。完善行政复议机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加快推动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