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发展保障性租赁
住房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府规字〔2022〕9号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2-11-25 18:06:06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