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景府办发[202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景德镇市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已经2022年4月25日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