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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江苏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推动探索
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竞争性存放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1-02-08 08:20:30

  住房公积金资金量大、结余资金存放社会关注度高、廉政风险防控存在隐患。2018年,江苏省委巡视组在巡视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对住房公积金领域规范资金存放提出整改要求。江苏省纪委监委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驻厅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中心)探索创新公积金资金存放机制,顺利实施了两轮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竞争性存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问题导向、深入调研。驻厅纪检监察组深入开展调研,发现住房公积金调配及结余资金存放等工作一直采取会议决定、领导审批后“就行转存”方式组织实施,存在较大自由裁量权和廉政风险隐患,经济效益和服务质量不高,科学规范的资金存放机制尚不健全。针对上述问题,驻厅纪检监察组从政治意义、经济效益、服务质效等角度综合研判,找准工作“切入点”,积极推动省直中心探索开展结余资金竞争性存放工作,通过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确定资金存放银行,降低廉政风险、提高资金收益。

  二是组织保障、制度先行。省直中心将推进实施结余资金竞争性存放作为抓整改、促规范的重要工作,专门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团队。同时,这项任务也被作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创新试点工作,驻厅纪检监察组多次推动召开相关领导和单位负责人联席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夯实竞争性存放工作制度基础,确保创新试点工作“有法可依”,驻厅纪检监察组督促指导省直中心研究制定《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实施办法》,从廉政角度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并协助协调征求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等业务主管部门意见,为《办法》的顺利出台创造有利条件。

  三是全程督导、廉政把关。驻厅纪检监察组主动作为、靠前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中、事前监督延伸,由结果督导向过程督导转变,从评选指标拟定、招标文件审定到最终评选现场监督,全程督导“护航”,充分发挥政治保障作用,保证竞争性存放工作全程阳光透明。特别是在工作过程中要求参与招标单位签署《廉政承诺书》,进一步强化廉政纪律、防范廉政风险。

  通过两年两次积极探索,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竞争性存放已初步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工作体系,管理更加规范,机制更加健全,经济效益大幅跃升,服务质效明显好转,实现了廉政建设、管理质效和服务效能的同步提升。通过推动省直中心开展竞争性存放工作,驻厅纪检监察组探索了纪检监察“嵌入式”工作新模式,为纪检监察工作适应新发展要求,履行新阶段使命提供了有效借鉴和参考。

  下一步,驻厅纪检监察组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立足新时期、新格局提出的新要求,与时俱进、创新求变,用新发展理念指导工作,既要发挥监督执纪的“紧箍咒”作用,也要当好干事创业的“护航员”,更要做好创新发展的“助推器”,切实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到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