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
持续深化专项监督推动住建领域
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

选择字体:[--]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2-01-13 09:46:32

  去年以来,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坚守职责定位,认真落实省委、省纪委监委安排部署,做深做实常态化扫黑除恶监督工作,督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安排部署。坚持把常态化扫黑除恶监督工作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与日常监督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与落实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一体推进,着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一是认真学习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常态化扫黑除恶监督工作的意见》,着力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和行业整治的监督重点,做到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有效监督。二是结合贯彻落实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研究制定《派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方案》《派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责任清单,明确工作措施、责任人员和时限要求。三是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省纪委监委“惩腐打伞”调度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四是先后6次召开会议,对扫黑除恶监督和“惩腐打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调度推进,建立监督工作台账。

  二、充分发挥沟通协调机制作用。一是成立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亲自负责的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与省纪委监委和被监督单位的上传下达、沟通协调、督导检查等,靠实工作责任。二是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建立沟通协调、专题会商机制,经常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就线索办理、行业治理、巩固成果等交换意见、提出建议;充分利用参加或列席会议、报送资料、约谈提醒,工作提示、专项检查、调研督导、廉洁意见回复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通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三、聚焦重点开展调研督导。紧盯工程建设领域围标串标、违法分包、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等整治重点,深入市县基层开展专题调研督导,找准问题关键,推动扫黑除恶工作从专项斗争转向常态化开展。一是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项整治黑恶势力强揽工程、强迫交易、阻挠工程建设,围标串标骗标、恶意竞标,以及垄断工程材料等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督导,共发现各类问题8个。二是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入陇南、张掖、武威、天水4市、5区、7县,对工程建设和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情况、住建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等开展调研督导,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共发现工程项目应招未招标,行政处罚条款适用不当、文书不规范,串通投标等各类问题25个。

  四、多措并举压实主体责任。监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的安排部署,切实扛牢行业监管职责,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完善行业治理长效机制,坚决防止行业乱象演变为涉黑涉恶问题。一是对调研督导和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监督单位反馈,要求认真整改落实,并从制度机制上堵塞漏洞。对问题整改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二是督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2020年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违法发包分包、未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房地产市场和物业服务市场乱象等10多项行业专项治理的基础上,把常态化扫黑除恶纳入党史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的任务之一,着力推动全省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健全完善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等行业领域的监管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三是督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推出调整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实行工程担保、过程结算,推行“不见面开标”、施工许可证网上“一站式”办理等一揽子措施,监督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改革,强化行业监管,挤压黑恶势力存在空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权力事项由2015年的674项精简至156项,总体压减力超79%,取消、下放、调整政务服务事项18项。四是督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将扫黑除恶纳入主题教育、“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重要内容。督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各党支部深入开展涉黑涉恶自查自纠,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制止。五是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督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照住建行业整治方案,结合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建议书,对住建领域行业治理和整改工作进行再梳理、再安排。

  五、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把专项治理作为推动行业整治的有效抓手,督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把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深度融入到日常行业监管之中,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促进行业监管,消除影响和制约住建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行业乱点乱象和突出问题,提升行业整治能力和监管水平。一是督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工信、公安、发改等部门印发《全省城市窨井盖安全问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结合贯彻落实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专项工作意见的要求,深入开展了全省城市窨井盖安全问题治理专项行动,全省共排查市政设施窨井盖16.87万个,及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1895个窨井盖进行了更换和补齐。二是督促先后印发《全省房地产市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重点对房地产开发中存在的商品房违规预售、延期交房、质量安全、手续不全等问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违法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三是督促开展物业服务行业乱象综合治理,联合省直10部门出台《甘肃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和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着力纠治物业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统一规范的物业服务企业收费“公示栏”,从源头上消除收费不透明现象。四是督促持续开展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违法发包项目4项、转包项目1项、分包项目1项、其他违法行为项目91项,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实施停业整顿7家、罚款475.6万元,对个人违规行为实施罚款20.04万元。五是督促深入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查处了中石油天然气公司甘肃兰州销售分公司莫高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串标行为。督促省招标办在西北五省率先出台《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全省工程总承包招投标市场行为;出台《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招投标领域制度机制。六是督促开展全省未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行业乱点乱象常态化整治工作,共整治完成29个未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项目。督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印发《关于提升建筑品质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及监督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