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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践行“四个合格” 促进城市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17-07-03 11:29:04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 张小宏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城市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做好城市工作,着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宜居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对城市建设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城市建设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做好城市建设工作,需要站在中央、国家层面思考问题、谋划工作,需要系统的思维、统筹的思路、先进的理念、创新的方法,更需要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全司同志时刻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近年来,城市建设司在部党组的领导下,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旗帜鲜明讲政治,做到“政治合格”

  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正确把握政治方向,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城市建设司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始终把党员干部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促进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守党性原则,坚定理想信念,做到政治合格。

  重点是加强学习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两会一课”制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领着党员学,带动所有党员学;坚持持续学、深入学,把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经常性教育的基本内容,做到常学常新、领会落实。

  从细从实建制度,做到“执行纪律合格”

  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城市建设司针对具体工作,主动加强制度建设,减少自由裁量权,并通过严格执行有关制度,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工作准则、自觉行动,保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近些年,城市建设司在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制定了《城市建设司关于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并对人居环境奖、园林城市、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评审等工作,制定了专门的规章制度。在制度制定过程中,坚持“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的原则,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防止制度流于形式。同时,坚持做到严格遵守有关制度,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

  以身作则严修身,做到“品德合格”

  做人是做事的基础、是做官的前提,领导干部的个人修为、道德修养是做好工作的重要基础。城市建设司特别注重提高党员干部个人修养,做到道德高尚,远离低级趣味,提升道德境界,内心净化、志向高远,从而增强党员干部内在定力,杜绝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注重个人修养,养浩然之气,坚持正义,乐行仁道;带头遵纪守法、不碰底线,注重品行,做到表里如一、知行合一,人前人后一个样,有人没人一个样;带头做到“吾日三省吾身”,经常反躬自省、自我批评;带头做到“慎权、慎独、慎微、慎友”,防微杜渐、不弃微末。通过领导干部示范带头,抓长抓细抓常带好队伍,把好的思想、好的作风层层传递,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形成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全司同志的凝聚力、战斗力。

  夙夜在公勇担当,做到“发挥作用合格”

  懒政怠政的“不作为”思想和行为也是一种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必须高质量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城建工作作为关系百姓民生、关系经济发展的重要领域,更要求我们要敢于担当、敢于直面问题、敢于接受挑战。

  近年来,在部党组的领导下,围绕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城市建设司党员干部表现出了强烈的担当意识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不怕苦、不怕累、主动加班加点,勤学习、勤思考、主动工作,形成了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我们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作为、勇于创新,着力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海绵城市建设,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防涝工作,推进地铁、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加强风景区与世界遗产工作、园林绿化与生态修复等工作,成效明显。

  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部党组的带领下,凝心聚力、改革创新,圆满完成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任务,促进城市建设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