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推进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0-01-20 15:35:39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39号)精神,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9年6月正式开展了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工作,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工程安全监督备案并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环节办理,实现“一个窗口受理、后台信息流转”,变群众跑路为信息跑路,提高了审批效率,缩短了审批时间,给群众办理施工许可带来极大便利。主要做法如下:

  优化流程,审批流程由“串联”变“并联”。之前办理施工许可证,相关企业要准备3套申请材料,依次办理安全报监、质量报监和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分别为5个、5个和7个工作日。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下发了《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的通知》,将审批流程由“串联”变“并联”,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工程安全监督备案和施工许可审批环节合并办理,之前3套申请材料优化为1套申请材料,要求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压缩审批时间10个工作日。

  提高效率,办理手续由28项变为6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的决定》(部令第42号)精神,清理不合理的前置条件和“搭车”审批事项,取消建筑业工伤保险证明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项前置事项,将原来安全报监7项、质量报监11项和施工许可10项共28项手续合并、取消、缩减至现在的6项,即: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监理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申请施工许可承诺书等6项材料。实行“一站式”、“不见面”的全流程网上办理审批模式,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方便群众办事。

  改革制度,部分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39号)和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对拆迁进度、建设资金、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地下管线及毗邻区域有关资料、危大工程和安全生产措施费支付等7项审批事项实行承诺制,将项目开工时间提前,为企业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费用和时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施工许可证核发后一个月内对申请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对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撤销施工许可决定并追究申请人的相应责任,进一步改变了重审批、轻监管的模式。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将申请人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开,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为确保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顺利开展,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先后组织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行政审批办相关业务人员和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全区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专项培训6次,对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业务系统进行优化升级调整2次,不断完善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业务系统。全区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实行半年多来,全区施工许可网上办理施工许可共341件,将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落实到了项目,发挥了效能,以最大限度优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方便企业快速、高效办理审批手续,促进各类建设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运营。

摘自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2020.01.20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