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探索实行“轻微违法首错不罚”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1-09-01 09:02:04

  日前召开的河北省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会透露,为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保定市探索推行“轻微违法首错不罚”执法机制,将过去以罚促管的执法模式转变为教育处罚相结合的模式,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氛围。

  据介绍,“轻微违法首错不罚”是一种柔性执法方式,主要内容为:对当事人或当事企业存在首次、轻微的违法行为,经批评教育后出具承诺书,并及时改正或在规定时间内改正的,则不予处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保定市推行“721”工作法(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的延伸,旨在优先运用限期整改等手段,指导当事人或当事企业进行整改,缓解行政相对人的对立情绪,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管理效果的双赢。

  另外,保定市还将对推进社会服务折抵罚款模式进行积极探索,对于初次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轻微违法行为,经当事人或当事企业申请,可通过参与辅助管理、清理广告、文明劝导3类社会服务的形式,以服务时长折抵罚款,达到教育宣传的目的。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9.01 方奎 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