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提升城乡品质 共享美好生活

选择字体:[--] 来源:中国建设报 发布时间:2022-01-20 17:03:37

  从房屋建筑到城市道路,从公共照明到园林绿化,从一张张八闽城市的黑白影像到今日光鲜亮丽的现代化新城………走在八闽大地上,处处都可以感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巨大变化,每一个变化的背后无不回响着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逐梦前行的铿锵足音,折射着当地发展的“加速度”和“匠人初心”。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省委和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上取得更大进步,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更大作为,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在创造高品质生活上实现更大突破,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以下简称“四个更大”)的要求,一步一个脚印,扎实稳步前行,全方位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为新福建建设交出了一份亮丽的成绩单。

  截至2021年年底——

  ●全省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全省市县污水处理率达96%,

  ●全省建成区绿地率达40.42%,

  ●全省建成和在建城市轨道交通里程325公里,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占总无害化处理能力的85.2%,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3.9%,

  ●建成区路网密度达8.08公里/平方公里,

  这份亮丽的成绩单,蕴含着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让城乡环境更宜居”作为重要使命,把“城乡统筹”摆在重要位置的成效。一年来,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以“六个突出”为抓手,凝聚起了八闽儿女共建幸福美好新福建的强大合力。

突出以人民为中心
着力完善住房制度体系

  2021年12月,位于福州市晋安区的榕寓战峰长租公寓基本完工,这是福建省首个交付使用的集体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榕寓战峰长租公寓位于晋安区五四北泰禾商圈,占地面积12.6亩,预计将于2022年春节后入市,推出430套租赁住房。该项目根据市场需求,以30平方米左右户型为主,可满足新市民、青年人小户型租住需求。作为福州首个探索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项目的入市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将为周边商业、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配套注入活力。

  这是福建省持续抓好住房市场和保障两个体系的真实写照。

  一年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始终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精准调控,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积极稳妥推动全省房地产业发展,房地产主要指标均稳定在近年平均水平,未出现大起大落。所有设区市编制实施“一城一策”,科学设置调控目标;配合金融监管部门,落实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线四档”管控和金融机构房贷集中度管理。

  按照“保基本、新市民、小户型、低租金、中心区”发展方向,全省各地市主动采取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有效的政策支持,引导社会主体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为缓解市场主体的投资压力,福州市在着力落实财政“补”、金融“扶”、税费“减”等措施的基础上,通过鼓励和引导大型品牌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专业化住房租赁机构参与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管理,为实行租赁住房“低租金”提供了支持。2021年7月,厦门市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为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的租房需求,提出了具体实施路径,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全省各地市正以需求为导向,统筹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保障方式,不断扩大有效供给,计划五年内在人口净流入的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36.5万套以上。

突出改善人居环境
着力提升城乡建设品质

  尽管不是节假日,但在龙岩市未来城的儿童乐园里,仍有许多家长带着孩子在游玩。这个不久前建成开放的儿童乐园,拥有比多数城市儿童乐园更完备的设施。

  这是福建省开展城乡建设品质提升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

  福建省印发《2021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后,2021年1月,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和城市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开展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

  2021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重点任务按“五大品质提升”推进,具体任务有26项,其中涉及城市建设品质提升的具体任务有19项。截至当年12月底,全省共策划实施城市建设品质提升项目5405个,完成投资4022亿元。

  提升居住品质。实施项目568个,完成投资约1400亿元;推动九市一区各推进一个老城更新样板工程,完成投资6.9亿元;全省开工改造老旧小区37.2万户。提升交通品质。实施项目1514个,完成投资约1682亿元,全省新改扩建城市道路710公里,新增公共停车泊位3.1万个,完成LED路灯改造2.7万盏;全省地铁累计建成运营里程158公里,在建233公里。提升水环境品质。实施项目982个,完成投资约490亿元;开展提升城市供水水质三年行动,建成全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信息系统,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全省现有市县污水处理厂108座,日处理能力677万吨,新建改造城市污水管网1341公里,设市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65.4%,较2020年年底的53.5%有较大幅度提升。提升风貌品质。实施项目1450个,完成投资约360亿元;新公布14条省级历史文化街区、156个省级传统村落、1525栋历史建筑,认定非“世遗”、非文物土楼2593处;颁布《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泉州、漳州出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均已立法保护;全省各地以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举办为契机,带动了167个保护项目实施。提升管理品质。实施项目294个,完成投资约90亿元;全省60个市县(10个设区市、50个县市)建成投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占比超92%;厦门、漳州、三明、南平、龙岩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漳州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达到国内先进水平;10个设区市均已配建城市网格化管理体系。

  漳州市从2018年开始陆续完成了水仙大街、南昌路、元光路、延安南路、腾飞路等一批市政道路改造提升,累计投资7.8亿元,改造道路总长约10.6公里。其中,元光路非机动车道宽度超过了机动车道,成为当地的一道风景。

  在元光路宽阔的非机动车道上,行人和电动车有序行驶,没有出现人车抢道的现象。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这里沿街原有的建筑有些越过了道路线,我们与有关单位多次沟通,协商退让围墙、建筑物,最终得到他们的配合,增加了道路宽度,为市民出行腾出了空间。”

  作为城乡建设五大品质提升项目之一,交通品质提升,将目光瞄准了城市道路、慢行系统和交通整治。

  《福建省“十四五”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全省将推进城市交通互联互通。实施城市交通“两网两微两新”工程,建设“两网(城市快速路、轨道交通)”快速网络,实施“两微(微枢纽、微整治)、两新(新慢行、新停车)”综合交通治理,提升交通通行效率。

  一年来,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瞄准基础设施短板、新基建、地下基础设施、民生急需设施等领域,积极谋划生成项目,并努力推动落地落实。

  城乡品质提升,正让福建更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

突出开放创新
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南平、龙岩两市成功入选全国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这是继2015年、2016年厦门市、福州市入围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之后,福建省再次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重大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一年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积极先行先试,探索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闽开展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海绵城市建设、综合管廊建设等20多项试点工作。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实施“走出去”。推行新型组织方式和建造方式,累计新建装配式建筑4145万平方米。强化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诚信体系建设,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率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管、实现房屋建筑和市政施工图数字化审查,推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双随机”机制,提升监管效率。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在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第三方评估中,福建省位居全国第四。在福州市三坊七巷建成全国首个优秀建筑设计永久性展示馆。推进闽台乡建乡创合作,引进近百支台湾建筑师团队、300多名台湾乡建乡创人才参与,在全国首创“两岸建筑师联合驻村计划”,促进乡村振兴和心灵契合。

突出建筑风貌管控
拓展城乡多样魅力空间

  2021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是全国首部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地方性法规。全省城乡风貌管控有了法规保障,特别是为集中成片的石头厝、红砖厝、土楼、廊桥等建筑物保护提供法治保障。

  三明市沙县区沙溪河畔,有一片历史街区,班厝巷、田公巷、池尾巷、清水巷、曲巷错落分布。沙县区按照“一巷一特色”的理念,保留街巷原有建筑历史风貌,并对街巷设施进行了更新改造。

  莆田市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修缮,坚持“文化为魂、建筑为辅、商业造血”,打造“一路一风景、一宅一故事”,推进文旅融合发展。

  石码港一直是漳州地区的重要港市。如今,以石码文化为魂,漳州市大力推动后港历史风貌区改造提升。具有鲜明的商贸文化特色和典型闽南骑楼建筑文化特色的传统活力街区演绎着最闽南、古早味的小城故事。

  ……

  一座座历史文化建筑,让城市不再“千城一面”,而是各领风骚,城乡多样空间更具魅力。个性化风貌管控案例,正在全省各地不断涌现。而这一切得益于全省进一步强化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一年来,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持续推进普查认定,深入挖掘文化遗产资源,形成包含9座历史文化名城、49条历史文化街区、200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1193个传统村落、8594栋历史建筑的名录体系,打造了福州三坊七巷、永泰嵩口镇、屏南龙潭村、连江三落厝、南靖青普行馆等一批活化利用示范项目,并引入台湾建筑师团队,陪护式服务乡建乡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好传统街区,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就是保存了城市的历史和文脉。对待古建筑、老宅子、老街区要有珍爱之心、尊崇之心。福建省进一步压实保护责任,督促各地在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中,严格执行先普查再征收制度;推动各地再公布一批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完成“非世遗”土楼建档,开展改革开放以来有历史意义、时代特色的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完善省级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信息系统,构建基于申报、保护、监管、日常监测等的历史文化资源“全周期”体系构架。

突出美丽宜居
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福州市晋安区九峰村被列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村后,通过激发内力、两微整治等一系列措施,调动了村民的参与意识,吸引了一批在外务工的青年回村开办农家乐、开发乡村民宿,形成一股创业热潮。几年前还是无人问津的“空心村”,蝶变为一个小溪潺潺、古树掩映的“网红村”,吸引着大批游客前来观光休闲。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从百姓身边的“小事”入手,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并取得成效。

  近年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深入实施“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创建600多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成240多条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全省6700多个村庄开展乡村环境建设,完成裸房整治37万栋,村容村貌明显改观。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全面向乡村延伸,全省实现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机制、镇村水冲式公厕4个“全覆盖”,形成“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区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超过116万吨/日。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全省现行贫困户人口如期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并连续4年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确定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省份,惠安县、寿宁县先后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表扬。

突出以人为本
提升行业安全韧性水平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内容。2020年3月,福建在全省吹响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的号角。全方位发动、全覆盖排查、全流程管控、全周期管理,“一楼一档”,全面排查全省902万栋房屋。

  针对实际情况,福建在全省开展分类排查整治工作。风险隐患集中重点查。重点排查涉疫场所、生产经营出租、钢结构、无正规设计施工等六大类风险隐患较集中的房屋249万栋。同步实施城市危房改造工程、规范农房建设工程、工业厂房升级工程、历史“两违”处置工程,累计有效处置重大安全隐患房屋6.5万栋,守住了安全底线。在建农房专项查。开展农村在建房屋安全专项清查整治行动,排查农村在建房屋2.6万栋,并从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强化五级网格化巡查、加大监督考核力度、优化审批监管流程、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和技术支撑、努力保障建房用地需求6个方面建立健全农村建房管理长效机制。多元化整治落到实处。厦门市、漳州市出台政策文件,制定“一房一策”,通过业主“自行解危”予以奖补、“权益保全”先行拆除、提前拆迁安置、旧村老宅文创改造、旧城改造开发、农村危房改造等,实现重大安全隐患房屋见底清零。漳州市提前两个月完成省下达的销号任务,在全省范围内首个实现“见底清零”。沿海各地市推动实施工业厂房升级工程,对未经正规设计、存在低品质厂房的集中区域,采取政府统建、企业限价回购,或政府统一规划,企业自建、合建等方式,推动成片整治,促进转型升级。

  从“忧居”到“优居”,这是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的初心使命。接下来,福建省将继续深化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加快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立法工作,落实农村建房安全6项制度,建立完善网格巡查、快速处置机制,推动建立房屋“健康绿码”。同时,抓好市政施工安全、燃气、病害桥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等专项整治,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下一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工作部署,紧扣“四个更大”的目标要求,找准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在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定位,实施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突出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建设,不断提升全省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为福建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2.01.20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