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

数据成果质检核查指南(试行)》

选择字体:[--] 来源: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发布时间:2021-08-10 14:15:54

  2021年6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成果质检核查指南》(简称《指南》),要求各地按照《指南》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成果的逐级质检核查,并结合试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按照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为指导各地切实做好调查数据成果逐级质检核查工作,根据《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国灾险普办发〔2020〕2号)、《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修订版)》(国灾险普办发〔2021〕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指南》。

  《指南》分为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两个部分,包括适用范围和定义、实施主体和责任划分、工作要求、报告的撰写和提交等4个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