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遵循“四统一”改革主线 扎实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19-04-04 09:04:52

  2018年5月份以来,沈阳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安排,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目前,按照新实施的审批流程,申报材料精简35%,审批时限压缩50%以上,政务服务效率大幅提升,企业获得感不断增强。

  一、统一审批流程,实现全覆盖改革

  落实“减、放、并、转、调”各项措施,全面清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取消调整59项,保留103项,制定并公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将工程建设项目细分为10类流程,全过程划分为四个阶段并联实施,最长审批时限不超过85个工作日。以政府内部协作代替多头审批,实施规划设计方案联合审定、施工图联合审查、多测合一和联合验收,试点开展区域评估,推行告知承诺制,为建设项目尽早开工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统一信息数据平台,实现全流程管控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建设横向覆盖26个部门、纵向贯通14个区、县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实时接入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保留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平台运行,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审批管理和服务,做到清单外无审批、流程外无审批、平台外无审批。

  三、统一审批管理体系,实现全方位统筹

  一是夯实工作基础。以“一张蓝图”统筹各类空间规划,促进发展目标、空间坐标、用地指标“三标衔接”,上线图层达到308个。二是推行综合受理。以“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分阶段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材料网上流转、窗口统一发件”,已累计受理审批服务2300余次。三是创新申报方式。通过线上线下“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大幅减轻项目单位申报负担。四是完善法规体系。以“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出台《沈阳市多规合一条例》,制定配套文件和技术标准80余个,进一步强化了制度支撑。

  四、统一监管方式,实现全周期监管

  依托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出台《项目建设单位“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举措,通过“信用沈阳”平台对建设项目单位开展信用评价、联合惩戒。建设中介服务网上超市,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和韩正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和环节,持续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在更大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探索推行建筑师终身负责制,强化以信用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快转变政府部门工作方式,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