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聚焦利企便民目标 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19-04-04 09:06:27

  改革试点启动以来,舟山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牛鼻子”,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28个单位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效。2018年7月,审批管理系统建成运行;8月底,建成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体系,审批时间减少到42个工作日。2018年9月27日,李克强总理在浙江视察时,对我市此项改革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我们把这个头带好,跑到最前面去,做“放管服”改革的排头兵,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提供新经验。

  一、依托信息化手段,再造全流程实现全覆盖

  针对项目审批手续多、耗时长等问题,再造审批流程,打通数据孤岛,建立全流程审批系统。所有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布并相应纳入4个阶段办理。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覆盖房建、城市基础设施、交通、水利、港航等全部项目,覆盖行政审批、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等全部事项,覆盖市、县区、乡镇等全部区域。

  二、聚焦“堵点”和“痛点”,打造集成服务审批体系

  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多头跑”、“来回跑”问题,取消审批事项4项,下放审批事项40项,调整审批时序25项,将46个审批事项整合为9个办理环节。在此基础上,实行“一个窗口”集成服务,“一张蓝图”生成项目,跨部门全流程“一个系统”审批,“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三、突出联审联办联验,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

  全面推行“三联合、一承诺”机制。实行施工图联合审查,企业申报、政府“埋单”,图审平均用时仅4个工作日;推行规划、房产、地籍联合测绘,普通工业项目测绘时间减少到4个工作日;实施竣工联合验收,原先需要三四个月完成的竣工验收,已压减到17个工作日以内;推行施工许可承诺制改革,企业即报即办、一次出证。

  四、坚持抓细节重体验,努力把便民服务做到企业心坎上

  审批进度“站点化”,采取“运行图”模式,向建设单位实时展示项目办理进展情况;申报材料“菜单化”,建设单位采用“点菜式”选择模式,最大化减少填报信息;审批监管“手掌化”,开发移动端APP功能,实现全流程审批监管与实时提醒;证书打印“自主化”,企业自主打印办结证书。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的新使命,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本次会议和韩正副总理重要讲话提出的要求,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向纵深。一是改革推进再深化,按照“领跑者”标准,实现更高质量的“四个统一”;二是系统建设再升级,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和系统;三是创新举措再探索,重点探索施工图“建筑师负责制”和竣工图电子化申报模式;四是监管服务再强化,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抓手,推进审批管理系统延伸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