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名称: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0541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000013338/2023-00855

  • 发文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文  号:

    建建复字〔2023〕122号

  • 实施日期:

  • 分  类:

    人事管理

  • 发文日期:

    2023-07-28

  • 主 题 词:

  • 废止日期: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0541号建议的答复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3-12-29 17:31:17

王学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人才培育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有很强的针对性,对于构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人才培育体系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我部高度重视建筑业人才培养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服务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重视培育领军企业家和核心人才,助推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

  1.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和核心人才的培养服务。全国工商联聚焦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成立了全联城市基础设施商会,吸收了大量的建筑业领域优秀企业家,注重做好建筑业领军企业家的思想引领和服务工作;会同相关单位持续推进相关领域民营企业核心管理人才队伍培训工作。我部围绕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发展的总体要求,开展工程设计人员能力提升公益性培训,主要涉及设计创作、设计技术、新兴领域、组织管理、标准规范、政策解读等6方面内容,工程设计人员可通过我部门户网站免费在线学习。

  2.推动新型专业技术人才评价。2022年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明确提出“探索将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技术经纪、创意设计等新职业纳入职称评审范围”。各地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探索将新职业纳入职称评审范围,促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二)发挥职业院校基础性作用,促进行业人才培养

  1.结合行业需求优化职业教育专业设置。2021年,教育部发布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一体化设计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不同层次专业,推进专业升级改造,设置土木建筑大类,包括建筑工程管理、土建施工、建筑设计等7个专业类,装配式建筑施工等18个中职专业,智能建筑技术等34个高职专科专业,建设工程管理等18个高职本科专业,指导职业院校对照新版目录,结合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合理设置相关专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相关部门、行业企业等,研究颁布《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版)》,涵盖建筑设计、工程监理、建筑施工等19个建筑类专业。

  2.推动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导技工院校深入开展校企业合作,促进产教融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23号)、《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人社部函〔2022〕20号)等文件,指导技工院校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加强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教学资源、教师培养工作,将企业典型工作任务转换为学校教学内容,根据工作过程设计教学过程,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

  3.引导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近年来,全联城市基础设施商会结合建筑业发展新形势和新要求,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型人才队伍和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培育工作,引导大型民营建筑企业与专业院校合作,开展建筑产业工人专业技能培训工作,尤其是大力开展岗前培训、技能培训等,促进建筑业由传统劳务用工模式向产业工人的转变。教育部持续推进实施《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 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指导各地推动职业院校坚持育训并举、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引导鼓励相关职业院校发挥自身优势,结合当地需求和办学能力,面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社会各类人员开展建筑技术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我部印发《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9〕9号)、《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等文件,指导各地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构建企业、行业组织、职业院校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体系。

  (三)积极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促进从业人员权益保障

  1.强化政策指导。2020年底,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105号),明确提出鼓励建设建筑工人培育基地、规范建筑行业劳动用工制度等11项主要任务,推动建立符合建筑行业特点的用工方式,打造秉承工匠精神的建筑产业工人队伍。2021年,我部印发《关于开展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制定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29号),指导各地强化施工现场技能人才配备。2022年,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人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2〕40号),提出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鼓励建筑企业将建筑工人技能水平与其薪酬挂钩,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2019年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22〕14号)等文件,建立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由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2.推动技能人才培养。完善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近年来,我部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修订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将“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装配式建筑施工员”“乡村建设工匠”等建筑类新职业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组织编修行业职业标准,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培训提供支撑。强化重点领域职业培训,我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开展万名“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活动的通知》(建办村函〔2022〕345号),要求重点面向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开展“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活动,带动乡村建设工匠职业技能和综合素养提升。加强技能人才工作室建设,全国总工会中国海员建设工会推动工匠学院、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指导建筑企业构建“工匠学院—创新工作室—素质和技能提升站”三位一体的人才培育体系,培育首席大师和大国工匠。积极推动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我部会同相关部门举办全国建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国家职业技能大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选拔赛,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城乡建设全国引领性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指导行业相关学会、协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许多地方也围绕重点工种开展了一系列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带动行业比武练兵,增强技能人才获得感、自豪感,大力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建筑工人。

  3.加强职业健康保护。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建筑业纳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明确建筑业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强化建筑业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自2021年起,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全国总工会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鼓励建筑施工等行业单位率先开展评定活动。以开展活动为载体,着力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劳动者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截至2022年底,各地已选树“职业健康达人”4.1万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您的建议,积极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协调配合,着力打造多层次、多类型人才培养体系,丰富教育培训资源供给,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校企协同育人,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大力推进建筑科技进步,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吸引更多年轻一代投身新型建筑业。总结推广地方典型经验做法,引导各方力量加大对建筑业领军企业家、核心管理人才及专业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育,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3年7月28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全国总工会、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工商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