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名称: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950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000013338/2023-00858

  • 发文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文  号:

    建建复字〔2023〕92号

  • 实施日期:

  • 分  类:

    村镇建设

  • 发文日期:

    2023-07-14

  • 主 题 词:

  • 废止日期: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5950号建议的答复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3-12-29 14:43:22

任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国家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华文明根植于农耕文明,传统村落是农耕文明的重要载体。您的建议对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大力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

  一、关于以规划为引领,让保护工作由“无序”变“科学”

  我部会同相关部门先后6次在全国开展调查认定工作,将有重要保护价值的8155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53.9万栋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得以保护,传承发展4789项省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世界上规模最大、内容和价值最丰富、保护最完整、活态传承的农耕文明遗产保护群。

  2020年开始,我部联合财政部在全国10个市(州)、75个县(区、市、旗)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要求各地在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编制并印发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规划,明确区域内村落的发展定位和发展时序,充分发挥历史文化、自然环境、绿色生态、田园风光等特色资源优势,统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特色产业布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

  2023年3月,我部会同相关部门公布了第六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名单,同时要求各地指导列入名录的传统村落编制保护利用规划或方案,明确保护范围、重点和要求,提出保护利用传承工作措施。

  二、关于以人才引进为抓手,让传统村落由“流人”变“留人”  

  我部通过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改善村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留住乡亲,促进传统村落发展和活态传承。如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开展“三引”探索,一是突破人才政策引进高人,成立屏南乡村振兴研究院,助力屏南乡村振兴事业。二是吸引人才返乡创业。提升农村基础设施,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大中专毕业生、具有一定资金和创业经验的优秀人才返乡创业,仅龙潭一个村就回流返乡人员300多人。三是吸引“新村民”定居。提升宜居环境,发展新业态,吸引了来自重庆、江西、浙江等地的“新村民”落户,仅在龙潭、四坪两村长期居住的国内外“新村民”就达100多人,为传统村落注入了新活力。

  三、关于开发保护并举,让闲置资源由“沉睡”变“苏醒”

  我部通过多种方式盘活闲置传统建筑资源,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当地农民群众增收致富。如安徽省黄山市坚持不搞大拆大建,下“绣花功夫”微改造、精提升,因地制宜发展“一村一品”,形成150个微景区。推动文化、农业、教育等产业融合发展,导入11大类200多个产业项目,实现了“静态保护”向“活态传承”转变。

  下一步,我部将坚守“守护中华农耕文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初心,坚持“保护为先、利用为基、传承为本”的原则,持续开展传统村落调查认定,开展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单个中国传统村落的支持,持续改善村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让每个传统村落都能“留住乡亲、护住乡土、记住乡愁”。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3年7月14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文化和旅游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