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征求《定额编制规则》意见的函

建标造函[2016]243号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16-12-06 17:07:01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为统一工程造价计价规则,规范定额的编制,提高定额编制质量,我司组织编写的《定额编制规则》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见附件)。请你单位认真组织研究,12月31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司造价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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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赵彬

  电话:010-58933231

  传真:010-58933216

  邮箱:zhaobin@mail.cin.gov.cn

  附件:1、《定额编制规则》(征求意见稿)

     2、《定额编制规则条文说明》(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