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选择字体:[--] 来源: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2-01-30 09:55: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加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2021年,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推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情况。及时公布标准规范74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复文86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65件,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78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46件事项。及时发布部门及部属单位预决算信息、部集中采购实施情况等。编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告》12期。

  二是深化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情况。组织召开16场新闻发布会,部领导出席9场。围绕物业管理、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绿色建造技术应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数字家庭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实施、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通过专家解读、新闻发布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增强政策信息可读性,积极主动引导社会舆论,回应热点问题,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三是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公开情况。我部政务服务门户访问总量超过508万次,受理咨询电话逾1.25万次,服务各类企事业单位1000余家,汇聚各类办件约14万件,及时公示148批次行政许可结果,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努力做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2021年,共收到涉及房地产产权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物业管理、规划信息、棚户区改造、住房公积金、村镇建设、标准规范、城市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100件次。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9起、行政诉讼28起。

  (三)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要求,对部网站进行了完善提升,优化了版面,升级了检索引擎,满足了“一号登录”和多端(手机端、Pad端)浏览需求,设立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告库和文件库,方便公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2

0

132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7万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22

77

0

0

0

1

11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85

0

0

0

0

0

38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0

3

0

0

0

1

1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33

37

0

0

0

0

17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9

0

0

0

0

0

19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30

0

0

0

0

0

3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7

0

0

0

0

0

17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8

0

0

0

0

0

8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76

0

0

0

0

0

276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10

0

0

0

0

1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03

15

0

0

0

0

4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17

9

0

0

0

0

12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1

0

0

0

0

0

41

2.重复申请

9

0

0

0

0

0

9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7

0

0

0

0

0

7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70

0

0

0

0

0

7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08

3

0

0

0

0

111

(七)总计

1364

77

0

0

0

1

14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3

0

0

0

0

0

4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1

3

2

9

10

0

0

14

24

3

0

0

1

4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部网站建设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加强网站内容管理,明确工作责任,完善了发布解读、办事服务有关栏目内容,扩展互动交流,加强和改进了相关功能设计。

  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深入贯彻《条例》要求,规范、高效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