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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标[2015]23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提高建设工程定额科学性,规范定额编制和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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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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