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全国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建城函[2017]99号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17-04-19 10:43:59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市政管委、水务局,海南省水务厅: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和城市排水防涝能力“补短板”工作部署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有关要求,确保城市安全度汛,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落实城市人民政府排水防涝的主体责任,现将全国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及重要易涝点责任人名单予以通告。

  各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职责,加强汛前检查和日常管理,做到责任到岗、到人;要针对当前城市的易涝点,组织落实整治工程并加快实施;对于短时间难以消除的易涝点,要组织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预警管理,落实技防、物防、人防等方面的应急措施。

  严肃责任追究,对于汛期玩忽职守、工作不力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1.地级及以上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

     2.地级及以上城市重点易涝点责任人名单

     3.地级及以上城市排水防涝标准及对应降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务院办公厅应急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