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名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21年全国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及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 索 引 号:

    000013338/2021-00079

  • 发文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文  号:

    建城函〔2021〕25号

  • 实施日期:

  • 分  类:

    城市建设

  • 发文日期:

    2021-03-02

  • 主 题 词:

  • 废止日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21年全国
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及重要易涝点
整治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1-03-05 16:04:42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天津、上海市水务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落实城市人民政府排水防涝主体责任,确保2021年城市安全度汛,现将全国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及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名单予以通告。

  各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要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切实履行排水防涝安全职责,把治理城市内涝作为保障城市安全发展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组织城市排水、应急管理、水利、交通运输、气象、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部门,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各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要加强日常管理,抓紧推进易涝点的整治,对于短时间难以完成整治的,要组织制定和完善排水防涝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对因在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汛前安全检查、汛期应急保障等方面工作不力,汛期城市发生内涝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

     2.城市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名单

     3.城市排水防涝标准及对应降雨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