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七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
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3-04-04 15:51:42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封明明等12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杨建刚等3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肖水等22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高顺涛等27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武甜会等27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彭黎明1人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7);明卫星等4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封明明等12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肖水等22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高顺涛等27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武甜会等27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明卫星等4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6.杨建刚等3名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7.彭黎明1名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