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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督撤字〔2023〕60号
000013338/2023-0027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城市管理监督
2023-05-06
建督撤字〔2023〕60号
郭伏安:
经调查核实,你在钢研昊普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在江苏四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于2023年3月2日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3〕12号),你于2023年3月22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