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名称:

    住房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 索 引 号:

    000013338/2023-00799

  • 发文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 文  号:

    建城函〔2023〕69号

  • 实施日期:

  • 分  类:

    城市建设

  • 发文日期:

    2023-08-22

  • 主 题 词:

  • 废止日期:

住房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关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3-12-19 10:08:07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北京、天津、上海市水务局、生态环境局,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生态环境局,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

  为落实城市人民政府治理城市黑臭水体的主体责任,确保扎实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现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责任人名单予以通告。

  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责任人要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履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职责。对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按照相关规定严格问责。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督促各地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附件: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责任人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2023年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