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高等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
专业评估(认证)申请的通告

土建专业评估通告〔2021〕第1号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1-07-02 10:35:51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21—2022年度高等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评估(认证)申请受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学校相关专业点须符合各专业评估(认证)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各专业评估文件可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http://www.mohurd.gov.cn)“人事教育”栏目下载。

  二、受理时间

  申请学校应于2021年8月10日前将申请报告(一式一份)邮寄至评估委员会秘书处,同时发送申请报告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命名格式:2021申请报告-专业名称-学校名称)至指定邮箱并注明本专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详细联系方式。

  三、关于土木类专业认证申请

  土木类专业(包括土木工程专业和特设专业)认证已纳入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体系,其认证申请及受理工作按照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的安排另行部署。

  四、联系方式

  各专业评估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100835)

  邮  箱:tujianpinggu@163.com

  联系方式:王亚光 010-58934045,58933389(传真)。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城乡规划专业评估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土木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