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景德镇市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
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景府办发〔2022〕3号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2-07-06 17:11:4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景德镇市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已经2022年4月25日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