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19-10-25 15:35:34

  10月21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纪委监委有关会议精神,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张世文出席会议并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萍出席会议,对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是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统一部署,是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住建部门落实党中央、省委、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的政治任务。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抓好专项整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作为主题教育整改落实的重要工作,纠正和查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住房租赁中介行业乱象。

  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专项整治工作质量。瞄准靶心,抓住要害,制定细化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确定整治内容,落细落实措施,精准发力,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要实行项目化推进,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安排、评估指标进行明确,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过程管理。要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取缔一批“黑中介”,出重拳、用实招、求实效,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行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落实牵头部门责任,统一谋划调度,主动协调配合,会同相关部门协同发力,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开门搞整治,开展调查研究,到基层一线了解情况,到群众中听取呼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与乱象作坚决斗争。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落实中介机构备案公示制度,推进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完善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研究出台完善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让制度起到保障作用。

  各市(州)、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摘自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9.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