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企业:因疫情导致经营困难 可申请降缴或缓缴公积金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0-02-11 16:05:59

  2月10日,记者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生的住房保障作用,该厅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因经营困难无法缴存公积金,因防疫影响还贷等用户需求发出通知,制定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为疫情重点区域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开辟绿色服务通道。

  通知明确提出,疫情防控期间,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采取简化手续,经企业法人签字同意后(事后按规定补办手续)申请降缴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待企业效益好转后补缴住房公积金视同正常连续缴存;未能按月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补缴住房公积金视同正常连续缴存。

  根据通知,适度放宽期限,对工作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者、新冠肺炎患者、疑似者在治疗期间或被采取医学隔离观察期间导致不能正常还款,事后主动还款或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按期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失信行为人员名单。

  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为疫情重点区域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开辟绿色服务通道。积极发挥网上办事功能,引导缴存单位和职工通过住房公积综合服务平台网上大厅、“赣服通”、手机APP等平台办理业务,尽量避免现场办理,最大限度减少风险,实现不见面办好事,不出门便捷高效办事。

摘自 中国江西网 2020.02.11 王纪洪 记者 郑周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