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探索既有建筑改造消防审验新路径

选择字体:[--] 来源: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6-13 16:49:22

  南京市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的通知》要求,深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事项(以下简称消防审验)审批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模式,建立联防联动监管机制,探索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审验审批改革新路径。

  一、深化消防审验审批改革,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一是压缩承诺时限。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基础上,明确要求消防验收备案事项即时办结,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等事项的承诺办结时限均由15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2021年全市消防设计审查平均用时2.8个工作日,消防验收(备案检查)平均用时5个工作日,分别比法定时限缩减81%和67%。二是实行并联审查。将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消防审验部门根据施工图审查意见直接出具消防设计审查许可。2021年,将施工图审查和消防设计审查变串联为并联,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同时取得消防设计审查许可,实现“一窗申报、全程网办、并联审查、同步发证”。三是推行“互联网+审验”。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增加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模块,并与市消防救援指挥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全市消防审验事项全流程采用网上无纸化、零窗口办理,推行电子证照和数字化归档,实现自动派件和审批信息实时公示。

  二、优化政务服务模式,提升企业审批满意度。一是提供“一站式”咨询指导服务。在政务服务大厅提供消防审验服务咨询服务,由消防审验业务骨干为服务对象提供“一对一”全流程政策咨询、技术指导、信息查询等服务。根据建设单位需求确定服务专员,组织相关技术单位和专家,在项目设计审查、验收方面提供技术服务,帮助建设单位更好掌握政策要求,解决技术难题。二是完善消防审验技术依据。制定发布《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结合改造范围、改造内容、功能转换等因素,对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实施分类管理,对执行国家现有标准确有难度的既有建筑进行消防技术可行性评估,在不低于原建筑建成时消防安全水平的前提下,根据改造前的消防设施情况确定改造后的消防设施技术要求,论证既有建筑改造实施技术的可行性,指导建设单位科学合理地开展消防改造工作。

  三、推进监管联防联动,形成事中事后监管合力。一是网格排查,完善隐患排查发现机制。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网格化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推动网格化排查治理,网格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既有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施工线索的,可通过市应急管理局社区治理一体化平台,及时将工程线索与相关部门共享,市、区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划分,及时对交办线索进行建设手续核查工作,按程序受理并实施监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二是联合审查,简化功能转换认定程序。印发《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建设联合审查办法》,通过正负面清单、企业函询等方式,简化建筑使用功能改变认定程序,明确不予办理相关许可的情形,对属于正面清单或取得规划部门确认意见的,正常办理施工许可、消防审查等手续。三是联合会商,指导完善防火保障方案。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改造确实无法满足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项目,南京市建委会同规划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有关科研院所,开展《南京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项目建筑防火加强措施》课题研究,会同消防救援机构、规划、文旅部门制定《南京市历史文化保护对象防火安全保障方案的衔接办法》,并在南京颐和路历史文化街区进行试点,运用政策和技术创新成果,与相关部门共同推动项目建设,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更新项目的消防审验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