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揭榜挂帅”
创新成果(第3期)选编(二)

选择字体:[--]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发布时间:2024-02-06 14:16:08

  2023年,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组织实施重点改革任务“揭榜挂帅”创新攻坚。各“揭榜”单位对标国内一流标准,勇于攻坚、善于创新,形成了一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市场主体普遍欢迎的创新成果。为扩大改革举措知晓度和受益面,现发布部分创新成果,供学习借鉴。

淄博市强化区域评估成果应用

  揭榜单位: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淄博高新区、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工作措施:淄博市围绕推进区域评估成果高效应用,制定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指南、数字化应用标准规范,持续深化“标准地”出让改革,助推项目快审批快见效。

  一是制定推行应用指南。以高新区和沂源经济开发区为试点,制定推行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指南,覆盖12项评估内容。通过免于审批、告知承诺、简化相关内容或流程等方式,精准优化单个项目审批流程。

  二是推进数字化应用。制定《“一张蓝图”平台区域评估地理空间数据汇交规范》,立项为数字强省省级地方标准,指导“一张蓝图”平台区域评估地理空间数据成果汇交工作,将区域评估成果应用纳入“一张蓝图”管理。

  三是深化“标准地”改革。将“标准地”出让改革列入全市十大改革突破行动,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在实施“7+N”区域评估基础上,推行工业用地100%按标准地出让。

  工作成效:推进了区域评估成果共享,简化了项目评估程序和审查程序,加快项目落地。应用细则和数据规范推行以来,已有182个项目受益,项目落地时间平均提前1-2个月。目前,全市已在24个产业聚集区实施了区域评估。

济宁市规范工程规划许可、验收自由裁量权

  揭榜单位: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鱼台县、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工作措施:济宁市以“制度化”建设持续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自由裁量权,破解工程规划许可、竣工核实审批标准不统一、审批行为不规范、裁量尺度不明确等问题,推动工程规划许可、竣工核实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一是明确审查要点。梳理编制《工程规划审查、验收要点》《房地产项目规划方案审查社会关切要点》,涵盖规划设计图纸完整度、规划控制指标、建筑设计布局、日照技术分析等5类225项内容,明确实施层级、审查要点、办理流程。邀请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城管、人防、司法等部门及有关技术机构对要点联合审查,完善调整裁量基准内容。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印发《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验收行政审批裁量基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商品住宅小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规定,统一规范22大项、69小项裁量判定结论,明确实施层级、审查要点、办理流程等。

  三是强化政策解读。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在开工前、建设中、验收前等不同阶段,结合项目不同需求,分类分期开展政策解读。以项目便利度和解读有效性为导向,采取企业座谈会、部门联合培训会、业务人员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全方位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落地成效。

  工作成效:提升了建设工程规划审查验收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量化了审查标准,取消了重复和不合理审查内容,提高了审批服务效率和信息透明化,审查内容精简20%,重复审查内容取消率100%,压缩工程规划审查用时25%,规划核实问题整改率减少30%,企业体验感和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菏泽市推行标准地名、门楼牌审批
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集成办理

  揭榜单位: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工作措施:菏泽市整合标准地名、门楼牌审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审查、审批等流程,推行集成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有效简化了流程、缩短了时间,让企业群众少跑路、快速办。

  一是凝聚改革合力。联合民政、公安、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制定《菏泽市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标准地名及门楼牌审批集成办理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及具体流程,整合申请材料,简化“一张表单”。

  二是全程线上审批。在工程审批系统设计方案联审环节增加征求地名、门楼牌审批部门意见等功能,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将设计方案推送至民政、住建等部门,各审批部门1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土地使用证明、规划总平面图等申请材料系统内部共享获取,无需建设单位重复提交。

  三是实现一证办结。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将标准地名、门楼牌编号信息作为附件,实现一证办结。建设单位取得工规证后,若规划设计发生变更,涉及门楼牌变化的,需到门楼牌主管部门一并申请变更。

  工作成效:目前该项工作已在全市推广实施,已经完成3个项目的审查审批。全流程承诺时间28天,实际用时3天,企业跑腿次数由往返多次减少为1次,审批环节由4个压减至1个,时间节省近90%、申请材料压缩56%。

摘自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24.02.02